这是都官尚书该管之事,周弘正率先开口言:“现在监狱里拷打犯人,有几個招认的,几个没招认啊?先得责取人名、数量以及罪名,以事实为依据,才可以讨论嘛。”(注2)
有关部门早就准备好了数据。
廷尉监沈仲由——又是一位姓沈的,立刻列出了数据。
有寿羽儿一人坐杀长辈寿慧。
有刘磊渴等八人坐盗取马仗家口,偷渡北朝。
这几个都是依法上刑,用足了也还是不招。
有刘道朔坐犯七改偷。
依法上刑,尾二日,招了。
有陈法满坐被使封藏、违法受钱。
还没上刑,就招了。
虽然廷尉监就列出了这么几个案例,相信诏狱应该不止这么点事,诸位大人明白就行。
周弘正表意见道:“不管犯事轻重小大,都应该依照情理,正言依准五听,验其虚实,怎么可以完全靠拷打来判刑呢?”
这意见非常符合周老先生的人设风格。
“而且拷问这种做法,本来就不是古代圣人之制,近代以来方有此法。起自晡鼓,迄于二更,岂是常人所能堪忍?”
“所以重械之下,危堕之上,无人不服,诬枉者多。朝晚二时,同等刻数,进退而求,还是现在的做法比较妥帖啊。”
“如果缩短上刑的时间,那囚犯的实际罪行就可能不招供了。如果延长用刑时间,又会容易冤枉导致屈打成招。”
一番话四平八稳,言下之意,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
周弘正还没完:“且人之所堪,既有强弱,人之立意,固亦多途。”
老先生辩论必然引经据典,而且一举例子必然成双成对:
西汉贯高,为赵国相国,刘邦经过赵国时,对赵王张敖态度傲慢并辱骂他,激起了贯高的愤怒。
贯高认为刘邦的行为侮辱了他的主公,于是他计划刺杀他,维护赵王的尊严。
然而刺杀计划并未成
功,被仇家揭露,导致贯高和张敖被逮捕押送到长安。
在严刑拷问下,贯高浑身都没一块好肉了,然而他始终没有供出赵王,独自揽下了所有责任。
之后虽然刘邦赦免了他,贯高认为作为臣子有了篡权弑君的罪名,最终选择身亡。
东汉戴就,在郡任主管仓库的佐吏,被刺史告太守。
戴就受到囚禁拷打,五种毒刑交替使用。
刑吏烧烫锲斧,让戴就挟在胳肢窝下面。
戴就对狱中的士卒说:“可将锲斧烧得滚烫,不要让它冷了。”
每次要被拷打,戴就就不吃饭。肉被烧焦了掉在地上,他就捡起来吃下去。
刑吏把戴就罩在船下面躺着,用烧马粪来熏他。
熏了两天一夜,他们都认为戴就已死,掀开船看他。
戴就睁开眼睛大骂:“为什么不添火而让火熄掉?”
刑吏又用火烧地面,用大针刺进他的指甲里,要他用手抓土,指甲全部掉在地上。
周弘正所以说:“贯高榜笞刺爇,身无完者,戴就熏针并极,困笃不移。”
招不招和用刑的时间长短,刑法高不高明,有什么关系呢?
既然改了也没用,还是别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