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董文璐这边的举证,证据并不多。
比如学校财政部门出具的,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和财政拨款在学校经费中所占比例,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董文璐的思路就是证明不存在合同关系,那自然而然也就不需要公开.
你可以去投诉,去举报说学校有问题,但是你不能要求看这些内容。
顺便还说了,刘子旭提起这个诉讼是因为他之前被学校约谈过,是出于报复的目的,动机不纯。
老唐其实都懒得去质证,根本没必要,没证据你说什麽都没用。
终于老严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阶段开始.
董文璐一直揪着一点,那就是你交的那点学费根本不够你在学校学习。
我想请问原告代理人,如果将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视为教育合同,那学生的学费理应将学校用于教学的支出全部覆盖对吧?」
「但事实上呢,根据我之前出具的证据一,学费仅仅只占到了学校教育教学经费来源百分之二十不到,那凭什麽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教育合同呢?」
老唐听到这里再次摇头,这位董律师已经在强词夺理了。
根据《大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汉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学费是指高校按照规定专案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应由其承担的培养费用。「
&039;那麽,既然学费是受教育者应当承担的培养费用,那麽理应视为双方存在教育培养合同,被告所辩称说费用占比问题,学费之外的财政拨款,那可以视为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补贴
老唐的话就是说,你收这个钱就是用来培养学生的,别管这个钱多钱少,你肯定收了的,而且名义就是培养费用。
至于说国家给的钱,那是国家的补贴,和教育合同是否成立没关系。
高考结束后报考,那可以认为学生向学校发出了要约,学校录取,可以认为学校给出了承诺有要约又有承诺,自然就是合同了。
否则民办高校算什麽,收的学费可是特别高的,你能否认他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吗?
在说明了自己的观点后,老唐就不再多说,前世已经论证过很多次,合同关系已经被基本认可。
于是,董文璐说着说着发现,那位唐律师根本不和她辩论
终于还是老严开口,确认了双方都没补充的内容后,宣布法庭辩论结束,暂时休庭。
刘书记从头看到尾,人都有点懵,以前一直把招生录取视为理所当然,从来没有想过还能用这样的角度来看待。
「董主任,咱们这—
董文璐闻言苦笑一声道:「基本上应该输了。
啊?刘书记满脸不解:「那意思是说,我们招学生,其实和学生就是个合同关系?不可能啊我们又不是企业,是事业单位啊。」
董文璐不知道怎麽解释,她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些,现在有点晕。
事实上老唐还是很清楚的,前世对于高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认为同时存在「教学合同关系」与「行政管理关系」,双方之间并不冲突。
后者主要体现在学籍管理,证书发放这些上面,这是法律赋予高校行政主体的权力。
所以开除学籍要诉讼,是提的行政诉讼。
很快老严回来了,当庭宣判。
&039;本院认为因此双方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军训服为原告委托被告购买,应当认为该委托合同为主合同的附随合同
「因此,原告理应对学校购买军训服的行为享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被告京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刘子旭公开如下内容—
基本上支援了老唐提出的所有诉求,怎麽买的,价钱是多少,厂家是哪个等等。
听到判决,刘书记黑着脸让董文璐去上诉,自己则起身来到了正在收拾东西的唐方镜身边,
『唐律师,我其实很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接这个案子赚了多少钱?你到底是怎麽给那个刘子旭洗脑的,让他不惜代价也得和我们学校打官司!「
刘书记看着唐方镜说道这就是为了出口气,没有任何的意义,刘子旭家也不是什麽有钱人,他是怎麽做到的呢?
老唐本来不想回答的,但是想了想之后还是开口了:「你想知道啊?行我告诉你,两干块,不少了吧。」
「,你要不信我这还有证据
刘书记感觉自己的cpu烧了,好半天才开口道:「你到底为什麽要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