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沪市,是十里洋场,是堪比欧美的大都市,也是中国的文化娱乐中心。
在这个时代,有着因劳累过度而流落街头黄包车夫,也有出入风月场所,坐拥旗袍丝袜女郎的先生公子。
甚至于在这个时代的上海,你都能同步看到美国好莱坞的大片电影。
魔都之所以叫做魔都,从这個时代便已经开始了。
坐在宽敞舒适的轿车之上,看着窗外的场景,包国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车辆不断行进路过繁华的虹口码头,又或是繁忙的黄埔外滩。
宽敞的大街和路灯,还真以为回到了一百年后的时代。
“秉文!这里是百老汇大戏院,听说你写故事倒是一绝,过些时日你要是有空可以来这里看看话剧电影,还是十分的有趣啊!”
包国维、章太炎、杜月笙坐在一辆车上。
杜月笙十分的热情,指着窗外的景致介绍说到。
他显然已经知道了包国维的身份。
章太炎有些惊讶,不免问道:“月笙兄倒是消息灵通,连我这徒儿都认得?”
杜月笙哈哈大笑,显得十分的豪爽,随后说道。
“枚叔兄倒是不知,如今这包国维包秉文之名,在沪市的文艺界可是名声鹊起咯。”
“我虽是附庸风雅,但听友人对于秉文文章的评价,个个都得称赞一句少年英才啊!”
杜月笙是极为说话的人,在社交场上八面玲珑,言语处事就让人无比舒服。
在短短相处的这段时间内,包国维便深刻感觉到了。
光是章太炎来到沪市,他出门亲自迎接这一点。
就足以说明他对于章太炎的重视。
“月笙兄莫要妄自菲薄”
对话间,二人不免客套。
但再次谈起沪市文化界的事情,章太炎就些恼怒了。
起先在火车上听到那些言论没有作,不代表他不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