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蔷的手在胡一蝶的脸上忙活了一阵。
“好啦!”她轻轻放下手中的化妆刷。
一张精致的淡妆小脸就出现在了镜子前,相比较之前的清水芙蓉,现在的胡一蝶看起来更加有优雅甜美的气质,肌肤泛着微微的光泽,和身上的白裙相得益彰。
“这个眉形真漂亮,你还挺会化妆的呢!”化妆师不由得出赞叹。
沈蔷大大咧咧地说:“老师,不是我化的好,是她本身底子就好,不像某些人,化妆得2个小时起步,还说别人土呢,自己丑都不知道,真可悲。”
沈蔷和胡一蝶对视一笑,胡一蝶暗暗为沈蔷的毒舌叫好。
钟可馨赶紧捂住自己的稀疏的眉毛,她气急败坏,以前她对付一个胡一蝶就每次都会败下阵来,这个沈蔷的嘴巴怎么比胡一蝶的还要伶俐,她只觉得自己就算是有两张嘴,都斗不过这个沈蔷。
这口气她还是咽不下去,她想了想,继续朝着沈蔷开炮:“长的好看的花瓶多了去了,我们今天比得是唱歌,又不是比美!今天总决赛不会还想着唱那个又土又村的民歌吧?”
沈蔷翻了个大白眼:“民歌怎么了?一蝶的嗓音条件好,适合唱民歌,你想唱还唱不了呢!”
“唱民歌能赢比赛才怪!不过你们进了决赛就烧高香吧!别输得太难看!”
沈蔷不依不饶:“你口气还真大,哎,要不咱们打个赌,今天要是胡一蝶唱民歌赢了你,你就给她1千块,咋样?”
“要是你们输了呢?”钟可馨仰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沈蔷。
“也给你1千块啊!不过你放心,肯定是你输,最先准备好一千块哈。”
沈蔷挑衅地迎上钟可馨的眼神。
“行啊,赌就赌了!”
钟可馨还就不信了,这胡一蝶就算再能耐,能比得上她唱英文歌的水平吗?
决赛正式拉开帷幕,沈蔷第一个上场,她选择了一粤语歌,她轻车熟路地在舞台上放着光芒,聚光灯下的她唱的投入且灵动,好像天生为舞台而生的。
观众席里有个戴着礼帽的男人,帽檐压得低低的,让人看不清表情,他的目光锁定在沈蔷的身上,带着胡茬的下巴微微点了点头。
胡一蝶被排在了沈蔷的后面出场,她面带微笑,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长裙,坚定地走向舞台。
今天她唱的歌曲是《不要怕》,这一彝语民谣。
随着伴奏的响起,她纯净悠扬的声音仿佛从古老的地方传来,让人忍不住闭上眼睛,随着她的歌声回到了幽深隽永的大山,清澈的江水、一望无际的草地……
“无论严寒”
“还是酷暑”
“不要怕”
“不要怕”
“无论伤痛还是苦难”
婉转的歌喉倾吐着歌词,胡一蝶的视线落在前方,思绪却飘得很远。
她想起自己的童年,还有逃离大山的艰难,那些掺杂着爱与恨的复杂情感,压在她的心上,让她成长为这样一个早熟的人。
可是不管怎样,她没有害怕过,无数个恐惧的瞬间,她都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打着气:“不要怕。”
这句对自己说过了无数次的话,现在用歌唱的方式传递给大家,怎么会不动人心弦呢。
很快,现场的观众就有人轻声跟随着她的声音,轻轻附和,甚至有人湿了眼眶。
观众席里,苏燕却一脸不耐烦,苏燕嘴上嘀咕着:“这不就是卖惨吗?”
姜润谦则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他静静地聆听着胡一蝶的歌声,他答应她回来观看她的总决赛,所以哪怕身体不太舒服,他还是强撑着来了。
舞台上的胡一蝶像是个着光的精灵,姜润谦看着小小的她,心里同样闪过一幕幕那些曾经一起经历的惊心动魄的画面,那时候,谁都不会想到,那个脏兮兮的小女孩,会站上这样大的舞台。
不过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这一切都是她应该的,她身上的坚韧和自信,早晚都会照亮一个舞台。
他觉得,遇到她,是她17年里最幸运的事情,能把她从山里带出来,是他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
一曲结束,现场陷入了一片沉寂,观众们仍然沉浸在她的歌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