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说:“不是机器切的。”他拈起一个圈,看了看:“约伯搞卫生的时候发现了这支笔,陷在十号酒馆的地板里面。”他做了个手势强调“里面”两个字,“碎成一圈一圈的,而且跟刻意镶嵌过一样,钉死在地板深处。”我心里一激灵,赶紧下手一数,我擦,十一段!那王八蛋真的说到做到啊!我的下巴都要掉下去了:“这是什么……什么意思?”摩根露出一丝奸诈的笑,拍拍我的肩膀:“意思就是,兄弟,你被真正很奇怪的人盯上了。”摩根的工作室是他的秘密基地,据说里面有超迷你的全科医院,还有世界级水准的实验室。他并没有刻意对我们隐瞒这一切的存在,但正常情况下,来访的人都很自觉地和那儿保持距离。所以和往常一样,他叫我待在外面看看书,自己走进工作室帮我看看怎么找那个人。摩根的书柜容量巨大,占据了整个起居室的四面墙,柜里的书琳琅满目,无所不包。但我最爱的始终是他的美术画册收藏,哪个国家哪个流派的都有,普通小美术馆的收藏估计还没法跟他一拼。摩根曾隆重宣布那些画册的存在是为了帮助他进一步了解人体的结构与细节,但鉴于我看上几眼就想进洗手间解放一下,这些玩意儿的学术效果实在堪忧。画册翻到第三本,摩根出来了,打了个响指:“在找。”在找?以我对他办事效率的了解,我有点狐疑,心想:莫非你其实是在里面看电子人体画册,把老子的正事遗忘了,现在来敷衍我吗?他完全看穿了我的腹诽,瞪我一眼接着说:“为了找人,我同时侵入了几个主要的人口数据库,量太大了,排查需要时间。”他拖了一把椅子坐到我身边,推心置腹地说:“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事儿惹到人家了?”我感觉自己比窦娥她妈还冤:“我上辈子都不认识他,而且看他那范儿,我得多少辈子加起来才能混到那个层面上去得罪他啊!”摩根不同意:“那可不见得,有时候你被毛毛虫咬了一口,也会气得要烧掉整片松树林以出一口恶气,麻烦这种东西不长眼睛的。”我被他这番话憋死了。读书人就是特别讨厌,随便讲个道理都用比喻,我光顾着想那个比喻有多带感,就忘记怎么反驳了。但摩根还是很仗义的。第一,厮混得久了还是有感情;第二,约伯弄来卖的酒向来都不靠谱,没有我在那儿看着,天天都会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过来。他问我:“就算把这人揪出来了,你也不能报警,你觉着,这事儿会怎么发展下去?”我想起那支被裁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钢笔和彻底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个寒噤。横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门的,斯百德那个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书里面加一条“邪了门了”。“钢笔?拉菲?”摩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弹啊弹,目光炯炯地望着我:“他怎么跟你赌的?”“给钱。让我猜哪样东西贵,猜对了就给我钱。”“赌注多大?”“上次一千,这次就直接一万了。”“他给你?”“嗯,我猜对了,就给。”“你需要给什么出去吗?”“毛都不用,就动下嘴皮子。”“然后呢?”“然后?”说到这儿,我有点儿醒悟过来了。天上哪有对着你嘴巴往下掉的馅饼?摩根两根手指在桌面上移来移去,好像在下一盘想象中的国际象棋,他喃喃自语:“现实红利诱惑开局,纵深陷阱,连环诱导。”这些专业术语我一句都听不懂,所以我直着脖子跳起来:“说人话!”他立刻号出来:“人家玩你呢!”玩我?什么时候我的三围对男人有那么大吸引力了?摩根耸耸肩:“你觉得,他接下来会干什么?”我没好气:“鬼才知道!要是他一次接一次发神经,迟早老子要眼睁睁地看着他点火烧王羲之的真迹。”摩根眼前一亮:“王羲之的真迹,帅啊!”他跳起来,扳着手指算:“钢笔,拉菲,一千,一万。”他猛然间就闪现出高智商的宅男光辉,胸有成竹地看着我,“他的目的就在你,这是在设局,让你一步一步被卷进去,局里的诱饵肯定是逐步升级的,这就像做药物试验那样,先用老鼠,再用类人猿,最后才到临床人体试验。”我大惊失色:“什么?他喜欢男人也应该去找约伯啊!”摩根摇摇头:“no,no,no,他仿佛是在试验你。”“试验?试验什么?老子又不是类人猿。”“很简单,是你判断事物价值的能力啊。”摩根拍拍我表示安慰,“冷静,他说不定是星探啊,代表某个拍卖行来的,把你挖去当艺术总监什么的。耶,以后你就有钱啦,记得给我点儿让我升级一下我的私人手术室。”我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摩根进去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呢,一时半会出不来,你回去睡吧。”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下次他再设局,逼他当场就升赌注。”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多少?”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去,听我的就行!”六 最后的局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五万块。现金。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