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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只要把他们都杀光就不会反扑了(第1页)

:李斯洗漱归来之时,只看见自己的儿子李由正捏着竹简站在案几之前。

“怎得还不歇息?”李斯撇了一眼长相和自己如出一辙却比自己高一头的好大儿笑着开口,顺带伸手接过李由递过来的竹简。

“爹……”李由张了张嘴,有些犹疑。

或许是因为嫡长子,也或许是因为李斯出身低微,亦或许是因为李由打小长的就像李斯,故而李斯和李由的父子关系从来都十分融洽。

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李由更加清楚父亲的性格。

父亲,从来就是一个极度固执的人。

“还有甚么事情?”李斯跪坐下来的,抬头看着还不离去的李由开口问道。

“爹,这份政令,可是陛下所出?”李由沉吟片刻还是开口问道。

李斯闻言将竹简放下开口道:“并非王上所出,不过差不多,你看过了?”

李由点了点头。

“坐!”李斯伸了伸手示意儿子坐下。

“看出来了什么?”李斯笑着开口问道。

“族灭之祸,车裂之危。”李由正襟危坐,沉声开口。

“嗯?”李斯眉头微动,看向自己的好大儿。

“怕了?”李斯看着李由开口问道。

“不是……”李由摇了摇头整理了一下思路。

害怕灭族之危?也不全是,李由的父亲是李斯,从小就受到法家思想的熏陶,此术,明显和法术不合,

“昔年商君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加连坐,轻罪用重刑,废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编户齐民。然而商君之法虽酷,却明正典刑,徙木立信,以正法典。”

“而儿观此迁贵之令,除了算缗告缗,不管是分家令还是告发令还是恩婚,还是酬金夺爵……皆不以法而定罪论,虽迁有名有势有财之家,可是有名有势有财,亦非为罪!法术讲究以罪论,而不以行论,上至公卿,下至黎庶,皆以一法而定,无有分别,如此强词夺理,岂不是祸乱法纲?”李由开口问道。

“你怕了。”李斯看着侃侃而谈的李由摇了摇头。

“我并非怕,我知道父亲距离右相只有一步之遥,我也知道父亲想要建立不世功绩,名垂青史,倘若如此,儿纵然身死也不会心有不甘,可是父亲,您以法治国,推广秦法,普及秦律,如今何故行此无理之法,不以法夺,而以名以势以财戮之,此非前后矛盾?”李由认真的说道。

赵泗所提出的迁贵令,客观来说,就是不需要证据,贵族不是傻子,哪有那么多把柄给你抓?聪明人就算犯法也是犯的无声无息。

而且大部分贵族更是干脆的没有任何把柄,他们并不犯法,犯法的另有其人罢了……

出事了外包员工顶锅是自古以来都有的操作,有财有势有名的大贵族绝不会亲自下场,他们会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他们甚至纯洁的如同一朵莲花。

他们懂得经营自己的名声,他们会在灾荒年间开仓放粮,他们还会修桥铺路……

犯罪?他们可不会犯罪,他们是最遵守律法的一批人,不会给别人留出来任何可以攻破的空间,越是家大业大者,越是如此。

他们的一切获得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可是李由是法家,父亲李斯也是法家。

法家讲究明正典刑,商鞅的徙木立信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在李由看来,应该立下律法来限制他们,而不应该是以这种方式……

“伱还是怕了……”李斯摇头笑了笑。

“你想对我说的并非这些吧?”李斯好整以暇的看着自己的儿子李由摇了摇头。

“你想说的是,商君虽然废井田开阡陌,可是也允许了土地买卖。商君废旧世卿世禄,但是卿论功不以首计,商君虽主张轻罪用重法,但是开十八级爵,可以以爵抵罪。

商君之法虽酷,但是酷在黔首,酷在老氏族,而非大贵世爵。”

“你是想告诉我,商君明正典刑,徙木立信,给他们留出了充足的余地,依旧是身死族灭,而我,要行此策,却一丝余地不留……”李斯笑了一下。

“可是父亲,难道我说的不对么?就算如此,父亲以此策行事,难道不是在扰乱法纲么?不以律治,不以法夺,难道以后就不会有人效仿?父亲倘若想要处理六国旧贵,难道应该做的不是修订秦法,增加秦律么?没有触犯秦法,又凭什么来问罪他人呢?”李由据理力争。

这不仅仅是身死族灭之策,同时也是有违法术之策,这和李由的思想观念冲突极大。

事实上,李斯不是意识不到这个问题。

所谓的迁贵令,说好听点叫迁贵令,说不好听点就是巧取豪夺。

本质上来说,用迁贵令来压榨剥削这群贵族,和这群贵族歪曲秦法来剥削黔首,扰乱大秦地方统治性质一模一样。

这本来就和法家思想有着极其严重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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