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泽国的帝都,宫阙千重,长街百里,再多的喧嚣也掩盖不了的沉淀千年的繁华。
一辆青篷马车颤颤巍巍地驶过城门,仿佛一不留神就会淹没在茫茫人海中。
“走路看着点,不要命了!”
伴随着一声怒喝,马车突然停在了大路中央,破旧的车身晃动了几下,终于还是忍住了没倒塌下来。
“没事吧你们?”赶车的小厮没好气地撩开帘子对着车子中两个身着粗布衣裳的女子道,看她们两个都还活着,又翻着白眼利落地跳下了车子去路边查看情况。
“怎么了?”慕容冰初无力地睁开眼睛,额头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她伸手想要去摸自己的额头,手却被什么人抓住了。
一个穿着破旧棉衣的小丫鬟看着她额角的伤口眉头微蹙,却还是十分镇静道:“小姐你别乱动,蹭破了一点皮而已,血已经不流了。”她掏出来一块手帕,轻轻地擦着慕容冰初额头上的血渍。
“点墨?”慕容冰初浑身一个激灵,一把拉住了那小丫鬟的手,“你不是……你不是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在这里?”
“小姐你糊涂了,”点墨轻轻扶着慕容冰初坐好,“我不是好好地在这里吗?这赶车的也真是的,他一个下人怎么也敢这样。”
点墨心有怨气地揉着手里的帕子,愤愤不平道:“小姐,这还没回府就这样,真要是回去了指不定要看什么脸色呢!要我说咱们还不如留在乡下过咱们的日子,总好过来这里受气。”
虽是醒着,慕容冰初却感觉自己眼前有无数的人影在晃动,一个一个交叠在一起,她终于看清了自己身边那个小丫头的脸。
点墨身穿一件淡粉色破旧小褂,头上梳了两个双丫角,左边眉毛间藏着一颗笔尖大小的红痣,就像是有人在她的眉毛上轻点了一笔,这也正是她名字的由来。
慕容冰初定定地看着眼前的点墨,心中五味杂陈,她刚才说的那些话自己明明听过的。可是说那些话的点墨,也明明是在自己被接回将军府之后不久吊死了。
一切真的又回到了七年前。
以前听过庄周梦蝶的故事,慕容冰初也分不清那七年的苦难是一场梦,还是此刻的自己正活在一场梦里。
如果可以,她宁愿自己不曾背着一个庶女的身份回到将军府受尽欺辱,宁愿不曾嫁给一个病怏怏死在新婚当晚的夫君,更宁愿自己不曾进过英国公府的大门、不曾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大宅子里守了七年活寡。
真也好假也罢,那场梦以后,慕容冰初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羞怯胆小的乡下丫头。她暗暗地告诉自己,既然上天给了自己第二次机会,她绝对不会嫁给英国公府里那个病恹恹的丈夫,也绝对不会为人鱼肉、任人宰割。
慕容冰初整理了一下略有些杂乱的衣衫,轻轻地掀开帘子,却不由得又吃了一惊。
拦住将军府这辆马车的不是别人,正是上辈子自己那个新婚之夜暴毙的夫君,也就是英国公府的公子白云落。
白云落身着一身着宝蓝色长衫,现下正直挺挺地躺在路中央,一动不动地像死人一般。
一别七年,慕容冰初不由得上下打量他一番,白云落生的生的丰神俊朗,眉宇带着一种恬静的书生气质,与那些达官显贵中的世家子弟中略有些不同。
杭州的锦缎、苏州的刺绣还有他腰间那一块灵光闪闪的麒麟玉佩,一身打扮倒也华贵,不难看出英国公夫妇对他有多疼爱。只是他面色苍白,身形纤瘦,嘴唇间几乎不见血色,显然已经被恶疾缠身多年。
慕容冰初乡下的养父是一个走街串巷的穷郎中,受养父的影像,她自小便对医术十分感兴趣,在养父的指导下读了许多医书,医术也十分精湛。虽不能亲自为白云落诊脉,但是观察他的面色,慕容冰初也看得出此人命不久矣。
白云落身边跟了一胖一瘦两个书童,那胖胖的书童正在柔声劝道:“公子,你醒一醒,咱们回去再睡吧,地上凉。”
白云落半闭着眼睛看着街边酒楼随风而动的招牌摇摇头,突然开口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醉卧沙场得要葡萄美酒还有夜光杯,我的杯子呢?我的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