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依旧背对着我,翘着腿,摆出适合他伯爵身份的架子和腔调。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我想要重重扇他两个耳光。“莱蒙王子。”“你说错了,我不是王子。”我说,“我是个打家劫舍的流氓。”我走上前,扯住了他的头发,逼他那层虚伪的面皮颤抖不止。几年不见,这个养尊处优的男人依旧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细腻,看得出是两朝的宠臣。我听说他几年前离开了王宫,到乡下建了一处庄园,整日蛰伏不出,安逸得很。大概他没料到我这个早该死掉的玩意儿会再一次出现。“你果然找到了这里。”见鬼的,这个男人偏偏要摆出一副看破一切的语调恶心我。“很久以前我就有预感,你会亲自了结我的性命。我逃得过旧王的怨怼,躲得过新王的疑虑,唯独避不开你。”“你把我给了龙。”我说道,“你把我给了龙。你亲自拉着我,把我送到了龙穴。”“你说你会来带我回家,然后让龙把我吞进了肚子。”格森陷入了沉默。我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斫骨刀,一字一顿,用再清晰不过的声调说,“我曾那么信任和敬重你,我的老师。”格森听到我这么称呼他时愣了一下,我看到他酸胀的眼眶和鼻孔里的黑烟。人临死前格外容易良心发现,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了。我从宽大的落地窗前看到了山庄内连绵闪耀的火光,比天上璀璨的银河还漂亮。他钟爱的园艺植物和古典雕塑被付之一炬,估计过不了多久整座山庄只剩残垣断壁。我第一次想发自内心地赞美那些恶棍们的破坏力。“我问心无愧。”格森说,“若牺牲一人能够换得和平,无论要牺牲的是谁,我都会做同样的事,即使是国王。”“你又说错了,老师。”我道,“恶龙要的分明是我的哥哥。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当年被你蒙在鼓里的孩子么?”我看到这个男人的脸色变得惨白,有点想笑,“而你们这些蠢猪预料中的和平并没有到来。你还活着。你凭什么?”格森闭上了眼睛,胸腔因为吸入了大量的烟雾而虚弱地起伏。我将他按在椅子上,温声说,“我今天来找你不是为了私仇,是私心。你对我做的恶事还不够我敲碎你的手指头。我需要你的脑袋,还有那枚戒指,老师。”他比谁都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想要什么。因为他只听到这一句话就变了脸色,短促地喘着气,“休想……你从小就是个恶童,莱蒙。即便你的哥哥不在了,你也别想得到它。你找不到它在哪里,即使这座庄园,连同我,一齐被你烧成灰烬,你也找……”我没等他说完便砍下了他的头。鲜血从脖颈的断口喷泉似地涌出来,我灌满了整整一只水囊,又啜了一口,防止自己在烈火中被烧干。我把格森的脑袋系在腰带上,将那头漂亮的棕发打成一个蝴蝶结。从屋顶掉下不少烧毁的房梁木,我的眼睛被熏得几乎看不清景象。我蹲下身,执起我亲爱的老师的左手,上面有一颗价值不菲的钻戒。我把钻戒扔到一边,开始拿刀剔那根戴着戒指的手指。待最后一丝肉被我剔得干干净净,我拖着死尸,砸烂了挂在墙上的壁画,撕掉了壁画后的墙纸。一个内嵌的密箱露了出来。我将那根雪白的指节捅进锁孔,轻轻一扭,箱门就开了。里面只有两件简单的物品,一枚铜戒,一小张贴膜画像。我将铜戒含在嘴里,盯着那张小小的画像。上面有一个女人,她的笑容在四周扭曲的焰流下安详而平和。火焰将山庄最后一丝痕迹烧毁后,我从里面走了出来,呼吸了一口如胃液般酸腐的空气。湿润的水汽使我浑身的灰烬都凝成了泥浆。放眼望去,乳白色的浓雾笼罩着瘦削的枯树,铅灰色的云层将天际勾勒出厚薄不一的色块,就像一块夹着发霉奶酪的白面包。不愧叫作“灰霾山庄”。我大概知道格森喜欢这地方的原因了。实在是个好地方,遮光度很高,尤其适合他这种败类隐居。“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为什么你还没有死……”我赤_裸着身体,哼唱着跑调的歌谣,懒洋洋地走出化为尘埃的灰霾山庄。不远处的灰石大道上停留着一辆马车,上面坐着三个残废,一个女人和一个老头。残废兄弟正两眼馋光地从麻袋里掏珠宝,比花岗岩还坚固的牙咬得圆润的金银饰品咔咔响。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又打了起来,这两个白痴总是将搜刮来的战利品放入一只麻袋,然后因不满分配大吵大闹。他们的另一个兄弟,独眼艾厄坐在一旁编麻绳,对那两个蠢货无聊的争执并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