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在街上游荡,她的身下粘稠。
她觉得肮脏。
在长大成人的这一天,她拒绝长大。
后来,爸爸得救了,用的是那些钱。
爸爸的肾是那个男人带来的钱换来的。
那时的她,无法理解一个女人,被生活逼到墙角,要救自己的人,能做出的最大牺牲。
可是赴汤蹈火、飞蛾扑火往往是高尚的。
这些高尚的词,怎么能和肮脏的交易扯上关系呢?
在人的认知里,一个女人卖血、卖肾救自己的丈夫,最好付出生命,那么她是伟大的,高尚的。
但如果她用的是别的方法,那么就很难说了。基本是受人唾弃。
最好的评论,也无非是“值得敬佩,但不应提倡。”
对于这些事情,毫不关己的陌生人,尚且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何况是身处暴风旋涡中心的当事人?
潇潇知道同甘苦共患难这句话的意义。
可是苦和难,能不能是单纯的苦和难?
她着爸爸进入手术室,咬着牙和病魔做斗争。
她着爸爸一天天好起来,恢复了往日的精神。
她内心是高兴的,但同时她在受着煎熬。
潇潇有一天做梦了,她是笑醒的。
等她真正醒过来之后,她出了一声冷汗。
她梦到自己的爸爸死了。
在刚开始得了尿毒症的时候就死了。
她害怕极了,难道她内心,甚至希望爸爸死去,这样妈妈就不用做那么痛苦的牺牲,自己也就不用这么难过。
她觉得自己对不起爸爸,她觉得自己很坏。
她开始回避爸爸,更无法直视妈妈。
她更恨自己,无法做什么。
她一无是处。
混乱和痛苦,尊严和恩惠,荣誉和耻辱是她长大成人那天,命运赠与她的残酷的礼物。
体无完肤的暴露感,无力感,自责感,愤怒感,恐惧感,悲伤感,这么多的负面感觉,压得小小的她喘不过气来。
她没有办法,要活下去,就只能向内寻求帮助。
而她那时的心智,帮助自己只能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自我伤害。
抹去。
抹去一切记忆。
包括色彩。
那些鬼魅一样吐着猩红舌头的彩绘,灼目得烧尽了她生命中的所有颜色。
她在一次跑步比赛低血糖晕倒后,眼睛出现了色盲症状。
不久之后就变成了全色盲。
世界只剩下了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