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垭村的山坳里,从上空俯瞰下去,见得到十分明显的一个昏黄的亮点,镶嵌在山坳里面,平面上暗色的背景,衬托出孤寂和沉静。
大门口的边上,李姑珍靠在门框边上,相对矮小的身材,若不是有屋内用一根线从房梁上自上而下吊下来的一颗白炽灯泡出的惨淡的光辉,那么此处就应该是黑洞洞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景象,从外面看,那就是同周围的山林一样,仿佛此处没有任何房子存在。
背后亮着的灯照着李姑珍矮小的身材,在大门的前面映出一个狭长的影子来,两只圆眼镜已经朝门外的路上张望了很久,虽是时不时地看看天上的星子,心中念着的,却是星辰如此繁盛,她要的,只是沉沉早点回来,明知不可能,却依旧笃定的进行长久的等待,好像下一个瞬间,她亲爱的女儿便会出现在门外的路口。
她穿着一双破烂不堪的拖鞋,在顶前面,已经有两个破洞,只要是她的大脚拇指稍微一使劲,脚指头便会顺着那洞里面“冲”出来,不过,她始终没有动,远远看过去,就像是一张巨幅的皮影像粘贴在大门边上一样。
此时此刻,在一边的火房里面,原本是由一根光圆钢筋做成的吊钩上吊着一只铁皮水壶,下面的火坑里面,柴火烧得正旺,粗壮的火苗将壶底包裹住,愈燃愈烈,那根吊钩早已被烧成黑色,因为有火,所以同样是吊在屋里面的电灯,其光芒被掠夺似的,一下逊色不少。
架在火上的铁皮水壶,水已经滚烫,冒着大水泡的开水,将壶顶上头的壶盖一次又一次的顶开,壶盖又一次一次的落下来,仿佛是壶内的开水在不厌其烦的对壶盖起挑战,却又一次次的以落败告终,仿佛是只要那开水顶开壶盖的那一刻,就是逃离那水深火热,冲出藩篱,获得绝对的自由一样,
在偏僻的角落里面,一个男人坐在那里面,就好像那个角落屏蔽了所有的光辉一样,连火光也只能照到他身上的一个,在眼睛里面有反光,其它的整个身体,都只能映照个大概的轮廓,此外,约莫是在他的半身上,有一点很亮的火星子在一闪一闪,跟人的呼吸节奏是一样的,男人拿着旱烟斗,嘴里一咕噜一咕噜,贪婪的抽着旱烟,被点着的烟身上自然是跟着他的节奏,一闪又一闪。
他将带在头上的那条脏得黑的白头巾往上抬抬,仍旧不停地抽旱烟,只是,有时候,将嘴放在烟把上,一动一动,似乎是在休息,等到他再力抽烟的时候,脸上皱皱巴巴的皮肤也跟着被拉长。
粗糙的手按在铁皮壶的壶盖上,从嘴里取下那根长长的烟斗,大喊道:“水开了嘿!泡茶了嘿……姑珍呐!姑珍呐……”终于,这间房子里面原先一直保持着的死寂,被他一声唤醒过来,同时也将站在门口一直以来屹立不动的矮个子李姑珍叫醒一般,连忙拖着她的破烂拖鞋,拖拖拉拉的往屋里跑。
“哎呀哎呀这就来了,来了,这不是来了么!”一边应着屋里面人的喊话,一边往里跑。
她麻利的捡起放在地上的一只陶制茶罐,墙上的小隔间里面放着一个小的铁皮盒子,哐铛一声,掉在地上,正要去捡。
“你说说你,笨得可以,泡个茶都闹得鸡飞狗跳,还能办成什么?”男人毫不客气,瞪起眼睛来,就要大雷霆一番,好像只有那样做才能够巩固他的地位!“蠢猪一样的女人……”
李姑珍歪斜着眼睛,斜着看那势必要咆哮一番的男人,轻声,却很坚决地质问:“你说什么……”语气绵长,好像是给出了一个令人不得不要回答的问题一样严厉。
他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眼前这个一手拿着茶罐,一手拿着茶叶罐的女人心中的愤恨就将要爆出来。
“怎的!说两句儿还不行了?”
眼睛的上眼皮陡然睁大,几乎与此同时,茶壶和茶叶罐一齐向角落里面的男人飞过去。
“干什嘛!你疯啦……”
“呜呜呜”李姑珍一边哭一边骂,对着男人一顿劈头盖脸,倒是男人觉得莫名其妙,已经乎了他对平时习惯的认知,一脸茫然的状态,应对着现在生的情绪喷薄。
闹完跑出门来,坐在门前台阶上,继续哭闹,俨然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或者干脆说一个大人一旦表现出伤心和心痛,那么她就会返老还童,变成一个小孩子那样的娇惯的脾性。
造成现在这样一种情况的,或者说令这个农村女人极尽崩溃的,都是源自她心心念念的女儿余沉沉。
病症让她心疼自己的女儿,并且感到深深的愧疚;而现在对于余沉沉出家的这一个决定,她则是感到伤心和痛恨。
可是,无论怎么样,天已经黑了,在农村人的认知里面,天一黑,那么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要等到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才能解决,尤其是现在山高路远,没有车马。不过,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余沉沉做的出家决定,让她这个当母亲的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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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空对月,空荡荡的路口边缘,等是等不回来的,学校老师的电话是下午打到家里的,家里用得还是老式座机,接电话的人是余沉沉的继父。这些时间以来,他似乎有无尽的烦恼,以至于酒量从八两提升到一斤半,有太阳的时候,他干瘦的躯体躺在木椅子上,朝天仰着,火热太阳晒在身上,眯住眼睛,两眼只看见一抹血红,加上火热的温度,隐藏在身体里面的酒气被蒸出来,散的四处都是,两瓣脸不知是酒的缘由,还是阳光直射,红彤彤的一片,双腿完全自由的耷拉着——一条腿伸直,另外一条则是随意的弯曲着。
用李姑珍的话说就是这个家伙心里“划不来”,自然就是对这一家子人感到忧愁,因为余艳青和余沉沉都要伸手向他要学费和生活费,即便是他的手头相对之下宽裕,可是,他以这种“给别人养孩子”的想法一直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甚至,他认为与其是将这些钱全部打酒,也不妄是自己享受了一番,在他看来,喝酒吃肉才是最划算的,至于说其它的别的,都是“划不来”的买卖。
自从李姑珍谈及她的两个女儿上学需要钱的时候,他就已经打定主意,那就是没有什么比自己的逍遥自在更加划算,“酒肉穿肠过,不羡鸳鸯不羡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