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镇,这个古老而繁华的镇子,一如往常的热闹和喧嚣。
人来人往的行人络绎不绝,各种商贩的吆喝声、马车进出城门的嘈杂声,让人仿佛置身于一幅生动的市井画卷中。
那些深深刻在城门口的马车车辙印,犹如历史的痕迹,见证了这座镇子的繁荣和热闹。
由于罗小二身上实在是太脏,他衣衫褴褛,满身泥土,一看就知道是长时间没有清洗过。
脸庞被尘土和阳光晒得黝黑,头纠结在一起,仿佛已经很久没有打理过了。
身上还残留着老林中的荆棘留下的痕迹,破破烂烂的衣服上满是划痕和破洞,仿佛被岁月摧残得只剩下骨架。
罗小二的样子,简直就像是一个活脱脱的乞丐。
如果把他扔进乞丐堆里,不说十分相似,至少也有九分相似。
他的形象,和周围那些衣着光鲜、满面油光的商人、游客、甚至是那些满街乞讨的乞丐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守城的官兵,身披甲胄,面带严肃,站在城门洞的两侧。
他们锐利的目光如鹰一般扫视着每一个进出城的人。
当他们看到罗小二时,一眼就看出他并不是那种能付得起进出城费用的人。
衣服破旧,鞋底磨薄,面容憔悴,就算是有钱,恐都没地方藏。
官兵们连搜身都懒得搜,直接捏着鼻子,一脸的嫌弃示意他赶紧过去,生怕他在城门洞多停留一会儿,城门洞就会被他身上味道给熏入味了!
罗小二却毫不在意他们的态度,他连连拱手拜谢,口中念念有词:“您财,您财!”
反正祝福语又不要钱,只管使劲说便是。
踏入城中,罗小二并没有急切地奔向清风客栈的方向。
好歹也是混迹江湖快两个多月的人,相对比之前农家小子的天真无邪,如今的罗小二已经是有了稍稍改变。
他心中暗自琢磨:“既然他们觉得我像个乞丐,那我又何不假扮成乞丐模样呢?”
于是,他开始观察起道路两侧那些真正的乞丐。
他们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鞋子也是破旧不堪,头蓬乱,面容憔悴,有的甚至四肢不全。
罗小二在城内的乞丐中物色了一个合适的对象,趁对方不注意,一记手刀将其敲晕,然后迅拖进附近的小巷子里。
接着,扒下这个乞丐的衣服和装备,与自己进行了一番身份对调。
谁能想,世风日下,现在的人,竟然连乞丐都不放过,人家已经穷得当乞丐了,可就算是这样,依旧还是被人给打劫了!
不久之后,这位被抢的乞丐苏醒过来,他第一时间便跑去报官,向县太爷哭诉自己的遭遇。
县太爷听后十分震惊,因为这样的事情在他治下还是头一遭。
乞丐被人打劫,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这件事很快在伏牛镇传开,成为人们茶余饭后闲谈的笑料。
罗小二手里捧着一个破碗,口中不断地向路过的行人乞讨:“诸位大爷行行好,赏一口吃的。”
他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头上蓬乱的头,面色憔悴,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乞丐。
一步步走向清风客栈,虽然装扮成这样,但罗小二心中还是有些忐忑,毕竟他是山匪的身份,若是被人认出来可就糟糕了。
然而,就在这时,两枚铜板落在破碗内,清脆的响声让罗小二呆住了。
他瞪大了眼睛,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那是一道悦耳的女声,听起来年纪不大。
“小乞丐,还不谢过我家小姐!”
罗小二回过神来,心底苦笑连连。
原本他只是想要假扮乞丐,没想到自己的演技竟然如此出色,将这个角色演绎得如此逼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