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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血腥生存法则(第1页)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那醉汉顿时瑟瑟发抖,连连磕头,顿时哭得眼泪双流:“求大侠网开一面!”

只听得他磕在地上咚咚咚的闷响,或是力道太大,或是正好磕到了小石头,鼻血直流,不但全然没了方才那凶神恶煞的霸道模样,甚至如同一只丧家之犬。

别说,如果不是不远处被他一脚踢飞的还热乎着的人头,光看这一幕的话,还挺可怜的。

“说!”八碗女侠丝毫不为之动容,就这么坐在马上,俯看着这吓得失了魂醉汉,手轻轻地抚摸着书中的马鞭。

“身为武士,以武不行仁义之事,按理……按理……”醉汉垂着头,如同丧家之犬:“按理,当驳了武士身份,挑断手筋,并刻‘卑’字于脸,以儆效尤。”

说完后,他连忙又咚咚咚咚地磕头:“大侠,饶命啊!我一身为武,家中还有一家老小,若是驳了我武士的身份,那岂不是断了小的的收入?那我那一家老小岂不是……”

“去城中管事主那,领罚吧。”女侠歪着头,边把玩着长鞭:“不过,你既然家中有一家老小,那就只挑断你的右手手筋,让你不能再习武害人即可,以后务农养活吧。明日,我若没有看到你去领“卑”字,会以千岛之人的身份追击你!”

事已成定局,那醉汉知再无回转可能,痛哭流涕也不敢再说什么。

武士有武士的规矩,按照规矩来说,武士是不能随意杀人的,尤其是对方并非故意,且已经求饶的情况下,若再去杀了对方,这不符合江湖对于武士的期望。若有人违规,便要领罚。

脸上只要刻上了“卑”字,你在江湖中再也抬不起头,意为卑鄙,更不用说挑断了手筋了,只能回去当一个农夫,度过余生。

当然了,这只是规矩,更多的现状是,武士与武士一旦冲突,必有一死,无论对方是否求饶都是如此。

可不能让千岛的人看到,一旦看到,对方若提出这条武士的江湖规矩,你只能遵守。要不然就是你得打赢千岛之人,与千岛为敌。

与千岛为敌,那简直是自寻死路,这种小武士,连想都不敢想。

“走吧。”八碗女侠将马鞭甩到了林见秋的手边:“你的马死了,我们共骑即可。”

“这位好像不是武士吧?身上连匕首都没有,怎么会与千岛的大侠关系这么好呢?”

“莫不是什么大宅的公子?看着也不像啊,那衣着……”

“总之,是你我惹不起的,这几天在匕城还是低调点。”

林见秋伸出手抓住了马鞭,看了看周围的武士,又看了看那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后悔不已的醉汉,在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中,坐到了女侠的后面。

这种感觉,有些诡异。

怎么说呢,林见秋这个大男人,有种被富婆包养了的感觉……

这感觉也太羞耻了吧?!

他摸了摸让众人羡慕的那马鞍,上面镶着的是真宝石吧?还有上头的金丝,这年头应该没有假货,不会是那种浮起来的粗链子。

废话,肯定是真的了,就冲着千岛之人的招牌,又怎么可能有假的呢?

看来,不但升斗小民颇有见识,见了这马也知道避让,这些武士更是嗅觉灵敏,看到了女侠手臂上的红色花纹,知道这是千岛的人,而且冲着一身打扮,还不是一般人。

看来,从古自今,有好车有好包,的确还是代表了一定社会地位的。只是这古代是好马和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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