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给我追!”
追了一个白天,到此刻才见到人影。
猎鹰的战士们都打了鸡血,吭哧吭哧追了上去。
军用强光手电筒,只能照射到1oo-2oo米的范围,哪里还有什么人影。
“人呢,跑哪去了?”
“刚还见有影子在动,怎么一眨眼人就不见了?”
“这家伙属兔的吧,在丛林里面也窜得这么快。”
第三分队,最先冲上去的那几名战士,面面相觑,傻眼了。
“这群家伙跑得可真慢。”
张陆已经将一大批敌人吸引在了身后。
但是对方的度,实在是太慢了。
怕对方不追,张陆只好放慢了度。
“人,人在哪里!”
一名第一分队的士兵,手电筒中出现张陆的身影。
然而,在黑夜之中,那道黑影,一晃之下就失去了影子,跃入了林中深处。
这……
这还能追的上吗?
白天还勉强,大晚上的手电筒照射不了那么远,一旦对方拉开了距离,完全就消失在视野当中。
“追,给我追上去!”肖正邦手中的指挥刀一斩,厉声喝道。
猎鹰四连的战士们一股脑追了上去。
他们也想包抄,但是根本就没法包抄,对方的度太快了,压根就不给他们合围的机会。
“这家伙的度,怎么可能这么快?”
肖正邦看到了张陆的移动度,非但没有减缓,反而还加快了,眉头紧锁了起来。
特种部队,单兵素质强悍,有人擅长奔跑,这不足为奇。
可是!
对方可是被他们追了一个白天,他的人马可以轮着休息,相当于车轮战,不停地消耗对方的体力。
在这种情况之下,就算是特种部队,也得吃瘪,活活被生擒。
去年军演大比,肖正邦就是靠这一招,活活耗死了猛虎突击队,生擒了对方,这一招屡试不爽。
张陆走走停停,身影不时出现在手电筒的光源之中,就这样,他足足带着猎鹰四连的战士们,跑了两个多小时,一步都没有停下来。
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