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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浓咖啡的作用下,苏菲显得格外精神,穿着睡裙来到满是盆景的阳台上。
楼下风度景依旧,人流依旧,可总觉得好象失去什么似的闹心。
叹息一声后,苏菲转身向卧室走去。
再次走出来,她已换上一身轻便的着装。
“苏小姐,你这是要去晨跑吗?”保姆用托盘端着热乎乎的营养早餐出来。
“我出去转转。”苏菲看也不看托盘里的食物。
“可你还没吃早餐?”保姆为难地看着托盘里的食物,这可是苏菲回来时嘱咐她专门为其做的营养早餐,稠稠的燕麦片里有零散的蛋花点缀着,红糖的颜色调配得刚刚好,让人一看就觉得有食欲。
“你自已吃吧。”苏菲拉开门径直走了出去。
“唉!”保姆叹息一声,又端着托盘回到厨房,这侍候人的活确实不容易,一会一个样,刚刚还专门吩咐一定要加红糖,说什么女人不可以不吃红糖,现在照她的吩咐做好了,可她又不吃了。
清晨,路上车辆较少,苏菲加足马力狂飙起来。
感觉不过瘾,手指轻轻一按,车窗滑了下来,风灌了进来。
她惬意地开着车,大卷的头向后飞扬着,显得妩媚极了。
开着车来到从前上过班的工业区,看着那些憨厚、纯洁的面容,她的眼泪不停地流下来,也许是触景生情吧,这里有她最美的回忆和最伤心的记忆……
曾经,她也跟那些进进出出的打工妹一样,梳着马尾头,身着永远也洗不干净的污渍工服,每天乐此不彼地来回奔跑在工厂和小巷之间。
那个时候,她的手里攥着的钱从来没过十元,一是因为工资不高,二是因为小巷里的米粉和汤粉之类的食物,只要两三块钱一份,十元钱对于月工资不高的打工妹来说,确实是很多了,捏着男朋友让她出来打包的十元钱,她的心中溢满的是幸福和满足。
可现在,天天吃着海鲜也找不到那种幸福的滋味。
这条杂乱无章的小巷,距离工厂很近,那时候的她,几乎天天奔跑在工厂和小巷之间,傻乎乎的还美其名曰“为爱奔跑”在两点一线,看着男朋友吃光打包回去的食物,仿佛老婆看到老公吃光自已做的饭菜一样幸福和满足。
幸福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奔跑,这两个字眼是她那个时候的最高境界和真实写照,为了不让打包的汤汤水水泼出来,她干脆把滚烫的饭盒抱在怀中,哪怕肌肤有灼痛感,也不肯移开提着慢慢走回去,因为她要快点奔跑回去,她想让他吃上热乎乎的食物。
……
那时候的幸福就那么简单。简单得让她觉得自已拥有了全世界,简单得让她认为自已就是世上最最幸福的女人。
泪眼中,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孩仿佛就在眼前……
用她曾经的话讲,相爱的两个人结合在一起组成家庭,那就是一个幸福女人最终归宿,她不在乎他一贫如洗,因为有感情,喝西北风也会觉得是甜的。她不在乎他对自已呼来唤去,因为她爱他,即使做他的女奴又如何?她不在乎他小气,因为她喜欢他生气的模样,只要她买个小小礼物就会逗得他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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