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想了很久,该送苏早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
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还是送些精巧的小东西——她去了商业街的陶艺室,做了个小小的瓷花瓶。
瓶子小巧,拿来养铜钱草不错;苏早喜爱植物,应该也不会讨厌这个小礼物。
虽然苏早早就告诉她:“只要人来了,你就算拿斤土过来我都高兴!”
余欢想了想,自己这还真是拿着加工好的瓷土去的。
参加生日宴需要晚礼服和高跟鞋,这些东西她如今都没有,苏早也没叫她费心,早就告诉她,备好了。
余欢一到苏家,苏早就笑眯眯地把她扯进了自己的卧室:“来来来,让我看看,今天给小仙女做个什么造型好呢?”
余欢乖乖巧巧,任由苏早在她头上拨弄。
余欢的头质好,乌黑浓密,柔韧顺畅,苏早没舍得多碰,给她挽了起来,斜斜插了珍珠玳瑁的夹。
——全因今日为余欢准备的礼服是件旗袍,真丝的,灰豆绿,同色的内衬,柔柔软软。
余欢抚摸着旗袍,有片刻迟疑。
但很快,苏早便扳着她的肩膀,笑眯眯地把她推进了门中:“好啦,我的小仙女,该去换衣服啦。”
旗袍意外的合身,这是件旧式制法,无省,并没有刻意地束腰,腰肢处有两指空余,更显轻盈娇弱。,长至脚踝,自膝盖上两公分处开始开叉。
……像是祁北杨的审美。
强迫自己不去多想,余欢问:“今天来的人很多吗?”
先前她同祁北杨在一起的时候,不太参加这样的晚宴;概因余欢不擅长交际,也不太想以祁北杨女友的身份被人指点审视。
圈内真正知道她是祁北杨女友的人其实不多,也就只有祁北杨相熟的那些。
苏早略加思索,给出个尽量准确的回答:“大概是上次林媛生日的两倍。”
苏早爱热闹,爱玩,从小时候就跟着几个男人厮混,早些年还有些痞气,年纪大了之后,倒是好多了。
她是苏家的独女,又是众星拱月地长起来,程非与林定亲自为她安排的生日宴,来的人自然不少。
——更何况,今晚上还有一场大戏要看,人少了,可就不够热闹。
苏早了解余欢的脾气,也知道她喜静,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慌,你先跟着我,等会洛铃来了,你俩随便找个房间说话。”
余欢轻轻地应了一声,同苏早一起下去。
她身材纤细,从小学芭蕾的姑娘,气质出众的多;她站在苏早旁边,甫一踏入大厅,便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全因少女过于美好,穿旗袍来参加的人不少,但少有余欢穿着这样合适,旗袍样式虽然庄重,但却遮不住她满满的少女轻盈气息。开叉虽不高,但露出的一截小腿,美玉雕出来的一样,叫人瞧见就怜爱不已。
有人眯着眼睛看,低声问:“站在苏小姐身边的那姑娘什么来头?没听说苏小姐还有兄弟姐妹啊。”
“不知道,大概是哪家的千金?”
……
议论纷纷。
还有些轻浮点的,已经忍不住了,蠢蠢欲动想上去搭讪;但一瞧见她站在苏早旁边,又想起和苏早一块的那几个男人,决定还是忍一忍,先不轻举妄动。
免得真招惹上大佛,哭都来不及呐。
苏早作为此次晚宴的主角,不停有人过来同她说话,苏早没有同人介绍余欢的姓名,只笑吟吟地揽着她的肩膀:“我的好朋友。”
众人也知道苏早的性子,不打扰,笑着寒暄几句,冲着余欢微笑。
这些人,余欢大多不曾见过;苏早一边应酬,一边笑着对她说:“瞧瞧,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为了拓宽交际网来的。说实话,我记性不怎么样,有好多人,连我也叫不上名字来。”
余欢微笑着说:“我也是,记人名是件大麻烦事。”
祁北杨的记性倒是好,去年春节,余欢是随祁北杨回了老宅;祁家那么多人,祁北杨一一同她介绍,余欢费了好大力气,才记住了这些亲戚的称呼。
晚上同祁北杨讲起的时候,祁北杨失笑,只揽着她,给她捏肩膀:“这些人记不住也不打紧,做了我的太太,说错了也没人笑话你。”
余欢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又把那些人过了一遍:“那他们在心里偷偷笑话你怎么办?笑话你找了这么迷糊的女朋友……啊,不行,我不想让你丢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