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挫败撑住头,又闷闷低笑着叹了一声,只有经历和感情都复杂到一定程度,才能出这种愁苦而甜蜜的叹息。
无可奈何,如同望见宿命。
爱德蒙再也抑制不住,对他自己低语起来,“我本以为自己的灵魂已经被不幸摧毁破碎了,结果这些天的感情,不,忏悔冲击下来,我才知道”
他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还没有彻底被苦难摘下,原来他还可以感受爱情和信仰的双重折磨,原来命运还能对他施与更残酷的迫害。
如果复仇尚且是条可以计划,而且看得到结局的路,那么爱情则将他投入了无垠的沙漠,不知去向,又迫于干渴,即使是甜蜜的毒药也只能仰头饮尽。
可是这份毒药不像那些爱德蒙在现实里酌量饮用的毒药,不仅不会增强他的抗药性,反而让这份情毒在心里扎根更深。
所有祷词都是他早逝的母亲教给他的,他却拿它们去思念他最亲爱的朋友,越是念及,倒是将所有过往都描摹了一番,反而使得爱意更浓烈炽热,烧得爱人在他心中也更加耀眼,照得他更加无所遁形。
不仅违背了教义,忏悔也都因为他的走神半途而废,爱德蒙为此负疚,不敢再在心底念及上帝。
因而,不知不觉里,爱德蒙唐泰斯更少去想自己崇敬的存在,反而念起了他的“新神”来。
像是对着猎人枪口好奇打着转的小狐狸,无辜的年轻人对这一切一无所知,还在向他的觊觎者来信,他却不敢看。
自从现感情后,他不论做什么都会想到克里斯,再打开一封带着对方口吻和笔迹的信件,几乎可以预见会在心中掀起多大的风暴。
只是,用了这种方法递到他手里,这第三封信就是最后的晚钟,做过贴身男仆的人很明白,再逃避下去,他就要永远失去对方了。
爱德蒙终究抵御不住这样的可能,按照收信顺序一一打开了信,似乎火漆被刚刚被印章烫过,带着还未完全凝固的烫手,以至于他的手在碰到后就颤抖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看信时,他并没有想很多,反而像是被抚慰了一样,两个月里越灼越烈的心慢慢变得温顺起来。
第一封信明显是对方气恼炸毛时写下的,言辞非常嘲讽,看来是他们在米尔顿分手后才收到他的信,已经知道一切真相,再看到他在信里的那些话,自然就都成了拿来攻击的把柄。
算着时间,年轻人又出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并没有比上一封态度温和多少,反而更义愤填膺,拐着弯讥讽说他虚伪。
他这才打开了第三封信,却停在了开头。
前两封信以英国人的少爷脾气总结起来也很简单,“这么大言不惭,你想死吗”,“居然不回信你要死了”。
到了第三封,开场白直接是“伯爵,我在国内认识了一位你的同胞,本想以后介绍你们认识的,他是个神职人员,年纪比你大不少。可是最近我一直联系不上他,我怀疑他年事已高,或许已经受到感召,去侍应上帝了。”
你死了。
出狱后就自尊心极强的爱德蒙却不觉得气恼,反而不自觉微笑起来,仿佛看着因为被抢走了蒲公英所以气恼晃着耳朵、拿毛茸茸的脑袋撞自己的垂耳兔。
看到后面,他又沉默下来。
爱德蒙收好三封信,试图沉心让自己去写回信,他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随心去写,等到写完回看,刚刚被克莉丝的来信平复的心情又惊跳起来。
因为回信中泄露出的太多蛛丝马迹,唯恐引来教义和律法都将这种感情视为禁忌的英国人憎恶,他将这封信往一边点燃的蜡烛上伸去。
结果刚只碰到火舌,爱德蒙连忙收回,看着被燎出来的缺口,像是也被啃噬残缺的心一样,最后只得将这封信连同心情收叠好,放进那本从不离身的特制圣经里。
空气中还弥漫着烧过纸张的味道,爱德蒙走到窗边,现天竟然已经亮了。
燃烧把信上的心思也都挥满屋,不愿再沾染到更多的思绪,他改扮好,走出了所在的联排别墅。
为了制作一份药剂,他已经很久没出门,这个时间的摄政街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爱德蒙站在路边,才觉得回到了人间。
至少繁碌会让他忘记一切,不会想起
“您想要克里斯班纳特吗”
有个童声清脆说。
一下被点破了心思,金的勋爵几乎惊跳起来,“你说什么”
报童被吓到了,只能安慰自己对方是个看着就贵气不凡的绅士,众目睽睽下不会不顾体面,带着哭腔小声重复说“您想要一份克里斯班纳特的论述全稿吗,我这里有手抄版。”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绅士清了清嗓子,才说“可以让我先看看吗”
隔着手套接过,看着稿件,古怪的绅士面露恍然,已经不自觉笑了,充满无限温情,似乎看的不是数据,而是一篇动人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