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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手艺(第1页)

就在我没上学的那年冬天吧,本庄一位姑娘出嫁办宴席时,父亲将我带出了门。那是我第一次真实的接触做菜这个行当,第一次掂起明晃晃的菜刀,第一次将几十斤瘦肉切成一个个小薄片,第一次将手上切出一道道的伤口,缠上一块小白布,咬着牙,再继续切,足足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终于将肉切完,才搓了搓手,活动一下酸胀的双臂。吃完晚饭,父亲又将一堆肥瘦不均的肉块交给我剁馅儿,看到那带着油筋,连在一起的肉块儿,一刀剁下去,只是一道印痕,扯都扯不断,真想扔了刀不干了。但父亲说,不管干什么,必须要有耐心,肯吃苦,特别是学手艺,只要坚持下去,就会顺其自然的成长,熟才能生巧,人,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什么事也干不成。听了父亲的话,我终于坚持下来了。

那时候酒宴的菜品也比较单一,一般都是桌子四周有四个到六个小凉菜,鸡鱼肉蛋变着法的做出八大碗热菜,再加上压桌的粉皮滑肉汤和豆腐汤,简称就叫十大碗,主食是大米饭,有些爱好的人家上些蒸馍,就是比较时尚前卫的了,会赢得各个宾客的传诵。而大碗除了几个需要煮炖的之外,大部分都是提前做好的半成品,装到扣碗里再上蒸笼,高温蒸上,到出菜时,再将那些菜,从沸腾的锅上的蒸笼里取出来,翻入大碗,撒上葱花,浇上高汤,再端上桌。翻碗儿可是个看似简单,却要眼疾而手快,动作敏捷的活计,不然会烫的手打颤儿心慌,一不小心还可能将碗扔掉。有些人学几年都干不了这活,一揭开翻滚着热浪的蒸笼就怵,还拿毛巾垫手上,甚至一忙将手指杵到菜碗里,烫的呲牙咧嘴。扣碗里的菜品有些是摆放整齐,比较讲究的,如果翻不好,就会弄得凌乱不堪,甚是难看。那时候在父亲的指导下,我练的可谓是熟而又巧,提前弄半碗凉水搁桌子上,将双手手指轻沾凉水,便迅将蒸笼里的扣碗取出,放置桌上,取一只大碗,倒扣上边,用双手拇指顶住碗底,其余八根手指紧扣碗边,将碗端起,向外一扬,扣碗便翻到了上边,菜就进了大碗里。在端起碗的时候,必须快而稳,且要巧妙的将八根手指,轮番贴紧碗外边,这样在手指尚未被烫疼之前,已将任务圆满完成。这种技巧是百炼而成的,自认翻碗时的我,英俊又潇洒,不然每当此时便能引来一群围观的人们,及啧啧称赞的声音,还有一大堆羡慕的目光!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农村风靡一时的十大碗酒席,也得到了提升,就是在十大碗的基础上,再加上几个大盘菜,有加四个的,有加六个的,再好一些就是三八席,即八个大盘,八个大碗儿,八个凉菜,粉皮滑肉豆腐汤依旧。而菜品的间隙会适当跟着上些各种口味的汤羹。由于父亲每年都去城里小爷家,在小爷生日时请的厨师那里学上几样,所以父亲的手艺不断得到升华,而我在父亲的调教下,厨艺也不断的精进着。再后来,有两家同时办喜事时,我便和父亲分开,独挑大梁,操弄一家的酒宴。当然前提是主家必须找两个干净利落的帮手与我。那个年代,办喜忧宴席的人们还流行着一种时尚的谢菜文化,就是厨师带着主家新人或办忧事的孝子,说一套合辙押韵的词句或顺口溜,大致意思就是感谢各位来宾的光临捧场,还花了钱,酒簿菜寡,望各位海涵,吃好喝好为谢,然后主家鞠躬或磕头。那时候,父亲不仅将城里的新潮菜品带回农村,与各位办宴席的主家分享,同时还将城里新潮时尚的谢菜词句带回乡村,并教我背的滚瓜烂熟,待谢菜时,我便张口就来。因为我还是个小孩儿,人们都感觉稀奇又新鲜,经常引得各宾朋纷纷挑大拇指称赞,并获赠掌声雷动的热烈场面。因此,我们父子当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名噪一时的乡村名人!

虽然我和父亲出门做菜的场景轰轰烈烈,好像很是火爆,但每场下来收入甚微,按正常的三八席算,每桌收费五元,次于三八席的三元两元不等。但因大多数都是左亲右邻,拐弯亲戚,连带朋友的关系,父亲是磨不开面子收钱的,只有主家拿着钱一再硬塞,父亲一再推让,主家再三硬塞,父亲才象征性的拿上几元或十几元钱,主家实在过意不去,又拿来毛巾,香皂,烟酒及红烧肉相赠,父亲执意不要,一再推让,但拗不过主家,只好说收下毛巾,香皂,洗脸擦手用,吃的肉,喝的酒,抽的烟就免了。但厚道的主家们都懂得,只要请来了大师傅(厨师),让大师傅受了累,就必得香烟,美酒,大肉的伺候着,临走时还得拿着,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代代相传的习俗,何况你父子俩劳累的,这几天既没吃好又没喝好,且还用着您的蒸笼碗家什呢,你要不收下我们的这点小心意,叫我们怎么能安心呢?父亲讲,乡里乡亲的,帮个忙不算什么,怎能吃喝抽用的闭着眼睛拿呢,实在过意不去,那平时没事时,我爱泯两盅,要不酒我收下,其余的你就拿回去吧。主家又客套的让上一番,有些更厚道的人,甚至几次将香烟和红烧肉送到我家里,父亲又几次将他送还回去。就这样,父亲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自己的规矩,出门做菜时,关系特别合厚的人家不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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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关系的,象征性的拿个几元十几元钱,东西呢,只收毛巾香皂和白酒两瓶,其余一概不要。渐渐的,方圆十里八乡的人们都知道了父亲的规矩,也传扬开来,一有要办宴席的人们,更是争先恐后的来请我们父子俩前去做菜,因为我们菜做的比较讲究,收费又少,还不会无故给主家铺张浪费。即使这样,每年也就那么些个屈指可数的吉日,所以农闲时依旧是闲的时间比较多,一连串的大好光阴,都在百无聊赖的虚度着。

那个时候父亲给人家做菜,主家需要买什么菜品,都要前来请教父亲,父亲再根据主家想办什么样的宴席列出菜单,这就需要一个会写菜单的人。父亲虽然认字,但久不拿笔,对于写字也生疏了。而又有好多主家都是没上过学,根本不会写字的,有些上过几天学,久不读书学习,那认识的几个字儿也咽了干饭,所以那些琳琅满目的菜名儿都很难认全,何况写呢?这时候我便责无旁贷的承担起了重任。但毕竟我也没在学校里混几年,识的字很有限,而且写的也很难看,不认字儿的人认为我写的很好,但识字的人看一眼一皱眉,那脸色真是无以言表!每当此时,我内心一阵燥热,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暗下决心,有机会一定好好练练字,于是在没人的时候便找来纸笔开始写字,但不懂得怎样才能将字写好,又羞于向人请教,也没有字帖可以临摹,只能是随手乱画,随心所欲,偶尔见哪儿有个字儿感觉特别好看,就比作葫芦画个瓢,虽然画的不像,且做自娱自乐吧。渐渐养成了习惯,以此来消磨时光。二姐出嫁的那天,大姐夫记喜帐,见大姐夫的毛笔字很好看,于是又想试一试,在众宾客全都散尽后,便将那剩下的墨汁毛笔收起,在空闲无人时,找来纸张开始涂鸦,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虽然一直未能将字练好,应该是不得章法,但有条件就想写。因舍不得买,苦于没有纸,看到能写字的纸,就如获至宝。为了省墨,将墨汁加上水,听人说米汤黏些好写,又加上米汤,又听人说掺点白酒会添香,又倒上些白酒,一遍又一遍的在纸上抹画,直到实在看不出一点空白的地方了,才依依不舍的将其扔掉。记得当年在北京太阳宫村居住时,白天做生意,没时间写,晚上回来吃完饭再累再困必写上一两个小时才睡觉,没有纸就满世界的找,三姐还帮我上垃圾堆上捡过呢。不觉间,写字成了我一大业余爱好。而另一大爱好便是亲近大自然。春暖花开时,清浅池塘边的点点新绿前,堤岸柳绿鹅黄下的林荫里,潺潺流水的小溪野径边,都是我经常流连忘返的地方,置身那仿若世外桃源的仙境之中,呼吸着自然清新的空气,尽情享受着那悠闲自得的恬静时光,能使人忘掉一切烦恼、忧伤与疲惫。夏季燥热烦闷的高温一来临,我便一有时间,就泡在庄前的大堰里,学着蛙泳,仰泳及各种叫不上来的泳姿里嬉戏着,黄昏美丽的晚霞下,那翩翩起舞的蜻蜓蝴蝶,绕着弥漫着花香的小径里,不停的忙碌着,即将归巢的小鸟啾啼鸣唱着,穿梭于村西边的竹林里,池塘边咕咕呱呱的青蛙,不停地鼓噪声,堤岸的高树上,清脆的蝉鸣声起此起彼伏,仿佛能将人带入一个美丽的梦幻世界!秋天来了,天高云淡,风清气爽。雏菊新蕾、舞困衰荷,都令我一再放眼观摩,使人陶醉,心潮起伏跌宕不已。那飘零的金黄叶子,接连着斑驳连天的衰草,如锦被般绵延于无际的旷野,是我经常踟蹰坐卧爬滚撒欢的游乐场。而一入冬,消杀的北风呼啸着,极目那曾经妖娆多姿的沃野,瞬间一片萧索,方园数里就没有了人的踪影。我却常常独自一人迎着风,大踏步向前奔走,脑海里想象着那冻死迎风站,饿死挺肚行的古侠士,那飒爽英姿与豪迈。特别是独自行走在那飘雪后,银装素裹的天地间,一种气壮山河的英雄气概,荡气回肠。真想放声高歌一曲,但我不通音律,只能胡乱的嘶吼几声,又想吟一激昂雄壮的诗篇,但搜肠刮肚,找不到半片恰当贴切的词句,更想自己把它用精炼的语句描述出来,于是,飞奔而归,铺纸提笔,思索再三,无奈因才疏学浅,苦与无形,涂抹半天终不成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此时才领悟到此句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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