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角很锐利,但是太细了,跟枪柄不搭,需要弄个枪头把金角包裹进去,不过这样未必很好看。”
“我不在意好不好不看,坚固实用就行,就这么做吧。”
“这个简单,今天就能搞好给您。”
说一天就一天,傍晚的时候,余白带着疯玩了一天的两小屁孩回来后,一把金色传说就摆在了余白面前。
枪是蔡有做的,原本枪柄底端加了尖锐的枪纂,灰扑扑的枪柄上也缠绕了一层铜丝,枪头上则用合金弄了一个枪套头,把细长的金角包裹着三分一,让尖锐的枪尖露出,甚至还弄了枪缨,是用狼尾的金色长毛做的。
模样虽然古怪,但看起来非常不错,金光闪闪的,显得尤为霸气。
“不错,我喜欢!”
随手挑刺几下,金光闪烁,音爆声在祠堂内炸响,让旁边的蔡有惊得连连后退,余白发现后当即收手,笑道:“手感比之前好了很多,我很满意。”
“余老板喜欢就好,不知道你准备给长枪起个什么名字?”
“咦,这我还真没想过!”
以前长枪随便弄的,也就没想起名字的心思,现在长枪总算有个枪样了,确实也该起个名字。
“金光闪闪的,就叫‘金芒’吧!”
说着,余白又看向蔡有乐道:“蔡老弟,制作长枪总得收钱了吧?”
收钱?
他怎么敢,老爸不得打死他,顿时摆手道:“不用不用,就耗点时间组装而已,用不了几个钱,哪敢收费啊!”
“那不行,一码归一码。”
余白摇头否决,蔡有脸色为难,突然看到旁边的黑虎,顿时眼前一亮道:“既然余老板不想占便宜,我也不想收钱,那不如让我提个小要求。”
“噢你先说。”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费用就让我摸一下你的狗代替可以吗?”
“就这?”
余白惊讶了,黑虎也懵了,你没事要摸我干啥?
蔡有一脸的不好意思,余白以为他喜欢狗来着,所以不好出口拒绝,那就只好让黑虎委屈一下,点头答应了他。
小心翼翼把手伸出,看着目光冰凉的黑虎,蔡有心头砰砰直跳,把本来伸向狗脑袋的手移开,轻轻的摸着狗脖子,最后还抓了几下,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的放开。
弓箭至少一个星期才能拿货,余白拿了长枪之后就回去了。
蔡有看着黑虎离去的背影暗自出神,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呢喃道:“活得材料果然和死的材料不一样,只是怎么感觉摸起来,比那狼王的皮毛还要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