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英找了镇上的“魔法师”给定了个适合搬家的黄道吉日,就定在了三月二十七这天。
这天晚上吃完饭,温倾城在屋子里看书备考初级药师,叶秀英走进去,关了房门,声音放轻:“阿隼身体已经康复,今天又给我一锭银子,我说不要,他非要给,我推脱不过就收下了。他打算在这再住些日子。”
“那就让他住吧,他那么勤快,脏活累活抢着干,承包了家里的大部分家务。有他在,我和初一省力多了。”
叶秀英脸上浮现出一抹担忧之色,“倾城,我隐隐有种感觉,这个阿隼不简单,而且待在咱家目的不是那么单纯。”
温倾城坐直身子,悄声道:“我也觉得他不简单,他拿着剑,功夫肯定不错。应该是有些来头,不过他不愿说,咱们也不好交浅言深。”
叶秀英有些欲言又止,还是忍不住问道:“倾城,你和娘说实话,你对这个阿笋是不是感觉不一样。”
“是不一样,他长得那么好看,我对他挺有好感的。”
“那怎么能行!你可是有丈夫的人,一定要守住底线,别的男人再好也和你没有关系。”叶秀英立马劝道。
她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自家闺女现在治好了哑病,漂亮又能干,她还会看上初一这个傻夫婿吗?可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管丈夫怎样,嫁了就是一辈子的夫妻,哪有三心二意的,这不乱套了。
经过最近一段时间观察,那个阿隼定然是对倾城有意思的,要不然他有钱干嘛不住客栈,非要赖在她们家干苦工?难不成是要挖她女婿初一的墙角?
温倾城无语地扶了扶额,“我没别的想法,娘,你想啥呢。”
她只是觉得阿隼长得很帅,对他有些好感,没想那么多。
叶秀英的这些想法,温倾城内心是不认同的,她的灵魂来自末世,在末世是没有夫妻、婚姻家庭这些概念的。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她确实拿初一当家人,但是初一是原主温倾城的丈夫,不是她的丈夫,她有权喜欢别人。
但是她不会去喜欢别人的,只是心里赌气那么想,她现在一心只想着在大齐创一番事业。
转眼到了搬新家的吉日,这天,东方刚泛起鱼肚白,叶秀英就起床了,把日常所用物件全都装进箱子里,又摸起斧子开始劈柴。
很快,阿隼便醒了,看到叶秀英在劈柴,忙上前抢过斧子。“叶婶儿,我来吧,这哪是你们女人干的活。”
“你是客,这几日家里的重活都是你在做,真是不好意思。”
叶秀英见阿隼已经抢过斧子劈起了柴,便也没再客套,今日阮大嫂会带着二郎和三郎来帮忙,还有李红秀,温卓两口子。
这些帮忙的人,约定卯时一刻就到,因为算的搬家吉时是卯时三刻最佳。
人家帮忙的人这么早来,必定是没吃早饭,叶秀英洗了鸡蛋,往大锅里舀上水,放上洗好的鸡蛋,准备煮些水煮蛋。
接着,又是剁馅又是和面,开始包包子,比过年还忙。温倾城顶着一双核桃眼睡眼惺忪地循着声音走进灶房,“娘,你怎么这么早起来做早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