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申请看一下双方的口供。”
听对面的警察把话说完,李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这没问题。”
说完男人站起身来:“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去拿。”
说完便向外面走去。
几分钟后。
男警察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夹返回接待室。
李晨翻看着委托人的口供,忍不住皱起眉头。
如果凭借这份口供,加上没有具体的证据,定性为互殴是没有问题的。
委托人的丈夫和施暴者先是语言争吵,这是造成案件爆发的主要原因。
由于施暴者不断的踢踹委托人家中的门,他的丈夫便是想与其理论,而并没有采取其他的手段进行紧急避险。
而警察这边所说的不躲进屋里,很有可能说的就是这个。
如果单从口供来讲,说他故意激怒对方也没有什么问题。
一个醉酒的人,他的言行举止不受大脑控制…
但问题是…
委托人为什么要在笔录上签字?
你这不是在变相承认了你自己有问题么?
“口供来源没有什么问题吧?”
李晨翻看对方的口供,开口询问道。
“那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警察听李晨这么说,也是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说句实话,我们本身也是不太想做出这样的决定。”
“毕竟另一方现在还在医院里面躺着,你说对吧。”
男协警看着李晨继续说道:“整个过程我们不是很清楚,只凭借双方的话无法准确定责,而我们现在也在积极的进行调解,去做对方的思想工作”
这么说其实也没有什么问题。
一件案件的完整构成,还是得看证据。
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到底是谁有理?
毕竟,受害者双方的话,都是偏向于自己的…
见李晨不说话,警察继续开口说道:“经过我们不断的努力下,人家那边现在也是同意和解,并不会索要任何的赔偿。”
男警察看向李晨:“可问题是,另一方当事人家属这边,她不想和解。”
“我想问一下,咱们这边判断互殴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