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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都怪修罗场来得太突然(第1页)

鱼幺文

“大小正合适。”

陆熙杭穿着林回买给他的球鞋在地上用力踩了踩,心里感到有些惊讶,因为他没想到林回真能给他买到一双合脚的鞋。

他倒是有心了

“你喜欢就好。”

陆熙杭笑得很矜持,但是真能出他心情不错“当然喜欢了,我一直想要这双鞋,可惜太贵没钱买,我以后天天都穿它。”

林回听着陆熙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贫穷”,不知道怎么,微妙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过于“矜持”,林回根本无法从他语气里体会到所谓的“一直想要”。

算了算了,管他真的假的,他要求也不高,只要不是表达“厌恶”,林回就当自己的礼物没选错。而且再怎么说陆熙杭也是个大男人,被包养这件事或许会让他自尊心受挫,还要人家怎么表达喜欢呢

林回体贴地转移话题,随口说道“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拿过来吃过饭我开车帮你搬一下。不过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场,给你买身衣服。”

也不能总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裤在大街上晃,现在他都是自己包养的小白脸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丢的可是自己的脸。

话说,陆熙杭煮的东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边想,一边又夹了一块红烧鱼塞进嘴里,鱼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简直停不下来。其实他原本对海鲜海鱼之类的东西其实兴趣不大,比起水里的,他更喜欢吃飞禽走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了陆熙杭做的这桌海鲜盛宴,他竟然觉得比飞禽走兽还要好吃了。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莫非真是屋及乌,因为对陆熙杭有好感,连着口味也改变了

陆熙杭这小白脸真是让人很难对他不有好感,长相容貌自然不必说,做饭的手艺也实在厉害,简简单单一盘小乌贼,到了他手里,就变得特别好吃,他还特别会挑选食材,每一颗乌贼都有满满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软又绵,不要太好吃哦。

他果然不止两万块。

林回一边想一边幸福地眯起眼睛,忽然觉得自从来到这个坑爹的穿世界之后,好像从未有过一天这么享受口腹之欲被那些糟心的剧情时时刻刻烦扰着,也没心情享受什么

陆熙杭注意到林回的表情,心中窃喜果然吧,人鱼就是喜欢吃海里的东西,这是属于物种的特性,任何个体都无法逃避这种基因决定的本能。狐族喜欢吃果子,人鱼喜欢吃海鲜,还有一些鸟人,喜欢待在梧桐树繁茂的地方,就算入了世,隐藏在普通人之中,也一定要在自家庭院周围种上梧桐这不是装逼,这就是好。陆熙杭深谙种族差异对于他们生活习性的影响,所以十分有自信养活这条人鱼。

“吃过饭就去买衣服吧,不过我没多少东西可以拿,不用麻烦你了。”

林回听出一点意味深长的原因,微微愣了一下“怎么了”

陆熙杭正垂着眼睛剥生蚝,他用军刀起出一大颗生蚝肉放在林回的小碟子里,平静地向他“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钱色交易的关系,你如果贸然出现在我家,我都没法跟家里人解释。”

林回了他一眼,没再说话,沉默着把碟子里的生蚝肉夹起来吃掉他都差点忘了,他们两个现在还是不能见光的关系呢,这么大咧咧地出现在他家人面前,好像确实不太好。

本来都想好了的,要对这本里的所有人抱以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不管他们死活,也不顾道德底线可是当真正面对这种道德伦理问题的时候,林回还是怂了,毕竟他是个正直的人,没办法真的不顾一切。

嗯说到包养这件事,他还是会不由自主觉得理亏呢。

于是因为太理亏,他也没注意到陆熙杭话里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他之前还毫不犹豫地跟自己说,他一个人住,而且正在搬家,就算他去帮忙拿东西,也不可能见到他的家人。

他只是在找借口不想让林回跟他一起“回家一趟”罢了。

陆熙杭的家住在金城湾府,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富人住的街区,那边的地皮甚至比林回现在住的地段还要昂贵很多,而且他住的房子也根本不像缺那十万块钱需要卖身来赚的样子,如果真把林回带到家里,他马上就会起疑心你他妈明明这么有钱,干嘛还要委屈自己给我当糖宝

如果真发生这种翻车事件,就没法解释了,而且陆熙杭知道,林回不会一直察觉不到,他得做点什么事情,转移一下话题。

嗯,想来那件事,差不多也该爆出来了。

陆熙杭不动声色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微博,今天的热搜依旧很热闹,而热搜的某一条就是“凌云霄情商”。

凌云霄作为一名练习生出道的综艺咖,被赞最多的就是情商,他确实讨喜,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总之他演技好,镜头底下的一切都是演出来的。点进去一,果然就是林回跪在地上向凌云霄表白的视频。

其实凌云霄还没火到这种程度,如果不是因为上了这个价值两千万的热门综艺,他也不可能因为被表白了一下就上热搜。说这背后没有推手在运作,陆熙杭是不相信的。从林回出门到现在,也不过几小时而已,这短短的时间里,一个小插曲就上热搜,不是为了炒热度还能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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