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梅拗不过他,只好跟着他来到了一家服装店。
老板娘见生意上门,热情的出门相迎,招呼着他们进店,口若悬河的介绍起款式。
“这件衣服是今天新进的一批货,最流行的款式,你女朋友穿的话,再适合不过了。”
一听这话,李咏梅瞬间羞红了脸,低头揪着袖角,偷瞄着身旁的弟弟。
虽然两人之间是名义上的姐弟,但是却毫无血缘关系。
以前她也曾偷听到养母和弟弟之间的谈话,问弟弟喜不喜欢她,将来愿不愿意娶她为妻。
只要弟弟娶了她,今后的生活就有人照顾了。
要不然,她将来如果出嫁了,就只剩下弟弟一个孤家寡人了。
其实,在她心中一直有个秘密。
弟弟为人正直善良,聪明机智,长得又高大俊俏,十分招村子里的小姑娘喜欢。
她确实是喜欢弟弟的,那种感觉不是亲情,而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李咏春仔细的打量着这件衣服,好看是好看,不过这颜色过于花里胡哨,布料还少的可怜,哪里像个正经女人的穿着。
“不了,这件衣服穿着不太好干农活,我们还是再看看别的。”
老板娘见状,又赶紧介绍起其他款式,生怕这笔生意黄了。
近几年的大环境都不太好,经济萧条,生意也变得冷冷清清。
平日里,几乎都见不到一个客人。
这好不容易等来了财神爷,岂有轻易放过的道理。
“那就这件浅绿色的,穿上去十分小清新,还能衬托出肤色。”
李咏梅倒是对新衣服没有太大的兴趣,在他心疼自己的同时。
她又何尝不心疼弟弟。
李咏春身上那件衣服都穿了三年了,原有的颜色都看不清了。
“老板娘,你也找几件适合他穿的衣服吧。”
李咏春连忙摆手。
“不用了,我喜欢穿旧衣服,自在。”
李咏梅当即撒起娇来,上前挽住他的胳膊,整个人都变得严肃了起来。
“咏春,如果你不买新衣服的话,那我也不要了。”
老板娘见这是一笔大生意,更加卖力的为他们精挑细选起来,口中劝说道:
“你俩都别争了,你们身上的衣服都该换了,都破旧成这样了,我看着也心疼。
这样吧,我给你们挑选几件耐穿又耐脏的,尽量选便宜又好看的。”
另一边的中医药馆内,吴婉清吃了一口李咏春给的那个梨子后,发现一股沁凉的清香顺着嗓子流入胃里。
很快,她便感到神清气爽起来,原本还有点感冒,好像顷刻间全都烟消云散了。
“看来,这个梨子的功效,不止是止咳化痰那么简单,我得带去县城里,检测下这里面的成分。”
这关乎到吴婉清的第一笔生意,必须得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