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兵力,敌对十万,这是一场可怕的战役,无论从那个角度去看,他们都没有一点胜算。
秦蒙面无表情,没有说话。
如果无法占领豫南城,挡住北冥金兵的步伐,那么北冥将会在两个月内抵达哥伦贝与及维哥斯城,这将会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林子语所给出的最低时间限度,是距离现在的三个月后,在这期间的一个月时间,北冥金兵的主力军是不可能让他们享受长达一个月的战争的。
放弃豫南,等于放弃哥伦贝,放弃维哥斯,甚至放弃整个商国。
秦蒙艰难的抬起头,有些无力的看向宁霜,他有些不理解,以往从未反驳他意见的宁霜,今天却是第一个反对他。
然而,宁霜垂着头颅,却是没有看他。
“你们先出去。”秦蒙扫过一群将领,最后看向宁霜。
“大人。”宁霜。
“我想知道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宁霜摇摇头:“我们根本赢不了这场战争。”
“别人不明白这场战争的意义,难道你也不明白吗?”秦蒙叹道:“我们需要时间,哪怕是一点点。”
“豫南城不是洪城,我们也注定不会有维哥斯那样的战绩,三万人,不是三万个畜生,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生命。我不能为了以后的未知数战役而导致牺牲他们每一个人。”宁霜的话语铿锵有力。
“我感觉你话里有话。”秦蒙注视着她。
“没有。”
“有。”
“好吧,就有,那又如何?”宁霜。
秦蒙沉默。人是会成长的,所有人都一样,宁霜也一样,从当初的那个小女孩到现在的红旗官,她的成就无疑令人侧目。
但眼下,秦蒙却觉得宁霜陌生了,好像从未认识过,这种感觉让秦蒙感到窒息。
“大人,您是一军统帅,也千万不要为了我一个小小的红旗官而左右您的决定,我先出去了。”
秦蒙张了张口,始终没有说什么,无声无息中,泪水慢慢的滑落,他怔怔的看着门帘外。
啊卓走进来了。
“让他们都进来,一个时辰后准备攻城,所有士兵现在集结,列队。”
“是。”啊卓又走出去了。而他并没有注意到秦蒙眼角上的泪珠。
这一天,阳光很大,有些炙热,将广袤万里的草原雪地融化了不少,但尽管阳光带来了温暖,却被融化的冰冷混淆着,温度依旧寒冷无比。
士兵们穿的很少,他们就好像西部沙漠上的野人一样,但他们却有一股锐气,那是属于军人的锐气。
三万兵马中,有骑兵,有步行兵,有弓箭手,他们是青龙军真正的主力部队,一个个身怀绝技。
他们拥有钢铁般的意志,他们并不畏惧寒冷,也不害怕死亡,面对所有战役,他们只会表现得绝对服用,咆哮着冲上去。
这就是青龙军的意志,而这股意志恰恰是来自于秦蒙的心态。
秦蒙的名声或许不是很大,却在商国传得很开,从92年第一场哥伦贝战役到94年的大大小小战役,每一次战役都足以列为他的传奇故事。
维哥斯战役中,更是凝聚了不少军心,完美的作战计划,无暇的攻城过程,令人叹为观止。
可以说,只要秦蒙一声令下,士兵们二话不说,拿着武器就会冲上去杀死敌人。
这便是如今的青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