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夏正午,火辣辣的太阳烤的整个苏州城像蒸笼似的,丝毫没有江南水乡的弥蒙清爽的气象。知了在杨柳枝条上大声的叫嚷着,刺耳的声音弄得人昏昏欲睡或是心情烦躁不已,只听一个少年扯着嗓门儿对着老天爷怒骂一声:“狗娘养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苏州城门口处不远的大街上,有一个茶寮,茶寮之中正坐着一个浑身松松垮垮的少年。他的左腿放在右腿上,坐在板凳上浑身抖个不停。左手端着一碗昏黄的茶水,右手在怀里不停的掏摸着,掏了半天居然抓出一个大虱子来,所以他更加烦躁的咒骂道:“杀不尽的虱子啊,你们也知道欺负小爷?啊呸!”
这个少年正是秦风,他骂骂咧咧的同时,两只眼睛滴溜溜的四周扫视着,不放过任何一个进出城门口的行人。秦风年纪十八左右,瘦骨嶙峋,青衫脏烂,一看就知道是个穷苦之人,何况那身上都长虱子了。他的脸看上去很瘦削,还带有道道青紫伤痕,显然被人毒打过。
和他同桌的名叫阿福,三十有余,比秦风胖了很多,看上去虎背熊腰,实则一身肥膘,中看不中用。阿福正在打瞌睡,几个蚊子正在他头顶上耀武扬威,然则此汉毫无知觉。
他们是苏州城千百小混混中的两人,现在正在进行狩猎行动,然而在这种大热天里,一般的偷儿是不会出来的,可他们倒是个例外。
阿福终于被一个蚊子叮醒了,他舔掉嘴边的口水,有气无力地哼哼道:“风哥,我们走吧,这时候不会有肥羊经过的。”说完他抢过秦风手中的茶水,咕咚咕咚的喝了喝了起来。
“不行,再不给龙老大上缴十两银子,会被打死的。昨天晚上,他们还差点挖了小爷我的眼睛!这狗娘养的,如果老子哪天发达了,定要弄死他!弄死他还不够,老子还要把他的老婆和小妾全都拉出去卖掉,让她们一辈子在青楼里面陪爷们儿睡觉!”秦风恨恨地咒骂道。热汗淌过眼角和嘴角的伤痕,痛的他那两条稀疏的眉毛,紧紧地皱在一起。
他又骂了一句:“见鬼的天气”,便从袖间取出一条干净的手绢,准备擦一把汗,可他却望着手绢犹豫了。手绢上面绣着一个“婉”字,娟秀清雅,他双眼一怔痴迷,喃喃地叹道:“张婉……”
而后,他又从怀里摸出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银元宝,元宝的轮廓已经被磨圆,可见这锭银子被他揣了很久很久。元宝绝对有五十两之重,可不知道为何,秦风拿着如此多的银子,却连上缴“龙老大”的十两的也都给不起。
秦风望着手中的两样东西,痴痴的沉思起来
“风哥……要不,我们去丁老头的水果摊上打点儿秋风,过了龙老大这一关再说?”阿福转过身,见又秦风望着涨婉的手绢发呆,所以便忍不住叹息一声。
秦风瞪了阿福一眼,把腿翘在板凳上,抖着肩膀训起话来:“兔子不吃窝边草嘛……小爷我们身为混混,就要坚持混混的原则,如此,才不会迷失自己的本性。所以老子们不能打丁三的注意,就算要偷也该找有钱人下手。那些有钱人,各个脑满肠肥,区区百两银子,对他们来讲,九牛一毛。可丁三这样的穷人,连一两银子都丢不起的。算了,和你这种没文化的人,说什么都是对牛弹琴。”
阿福非常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挤着满脸肥肉笑道:“风哥,这句话,恐怕也是张婉告诉你的吧。既然你那么喜欢张婉,就该去找她啊,何必天天瞄着她的手绢和银子,做那不切实际的梦呢?”
“知道老子不切实际,还能去找她么?妈的,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世道,像龙老大那样的人,十恶不赦,人人尽可诛之……可他却有用不完的钱,小妾养着,一票打手身后跟着,用不完的大钱爽着,而我们呢,我们他娘的……”秦风不耐烦地白了阿福一眼,脸色涨红地把脚踩在桌子上咒骂起来。
“也是啊,我们这种人,就别想着那些深宅大院的小姐,还是青楼最实际了。呵呵呵~”阿福颤抖着浑身的肥肉,一提到青楼,便突然来劲儿了。
“你他娘的别瞎说了,逛窑子的事儿很不光彩,要是传到张婉耳中去了,看老子捏爆你!嘿嘿,你也别得瑟了,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呢,也就是逛逛青楼罢了,老实说,你这又有多久没有开荤了啊。”秦风一句话揭底儿的话,顿时让阿福面红耳赤的垂下头去了,吞噬忸怩的叹息道:我阿福就是胸无大志,只要有用不完的钱,享之不尽的小妞儿,就算让老子少活二十年也行啊!
“你小子,真是重色忘义啊!不过话说回来,我们这样混下去,可真的不行啊。十八年前,我在路边捡到你,这十八年,我没让你过上一天的好日子。本想着等你长大了,我们兄弟俩可以好好合作,干一番大事出来,可现在……小风啊,难道我们要混一辈子吗?妈的!要是混得好这也就罢了,可偏偏咱现在的处境很惨,这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阿福突然垂着头,非常沮丧地叹息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