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麻袋上指甲盖大小的洞,孟得鹿终于看清了那个将死的后生的模样,和她想象的暴徒不同,他竟长着一张无比清秀俊美的脸庞,让她胸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怜悯与恐惧……
“果然,在鬼市上,什么都可以用来买卖,包括人的性命!”
眼前骤然一白,头顶系着的麻袋口被松开,孟得鹿下意识地惊跳起身。
野良手中的铁筷子上下一挑,她的腰带与头上的巾帻立刻像被刀斩过一样齐齐断开,刚才还一身男装打扮的她全身瞬间只剩下月白色的抹胸和灯笼裤,黑发瀑布般的披散下来,腰间藏着的那把短匕首也“当啷”一声落在地下。
鲲鹏堂内响起爆炸般的哄笑,污言秽语不绝于耳,这群亡命之徒常年困在鬼市里不见天日,突然见了这样的春光乍泄,个个双眼冒火,胸腔里热得像陶窑。
野良放浪狂笑,将孟得鹿小兽似的一把扛在肩膀,走向寝室。
平日里,野良从不亲近女色,今日的反常之举倒让兄弟们越发起起哄来。
“难得大哥今夜有这等雅兴!看来这小娘们儿是对了大哥的胃口了!”
“恭喜大哥,洞房花烛!”
“大哥大哥,兄弟三年没见着女人了,等大哥享用够了,也把这美人儿赏给兄弟们尝尝新鲜吧……”
野良大手一挥,甚表慷慨!
也许是被悍匪们的叫嚣吓怕了,被野良扔在床上时,孟得鹿的身子已经软得像条脱骨的蛇,侧卧在床上,一缕青丝咬在牙间,一双凤目泪水盈盈,尖俏的下巴高高地昂着,眼巴巴地望着野良。
“落在英雄手里,小女子知道也是插翅难逃了,小女子心甘情愿伺候英雄,只求英雄把小女子留在身边服侍,不要把小女子扔给外面那些人……”
不见野良反对,她又壮着胆子跪了起来,柔弱无骨地把脸靠在野良宽阔的胸膛上,野良
擂鼓似的心跳震得她耳鸣,她水葱似的十指在野良身上游走,轻轻地摸向他的腰带。
“英雄,你的心跳得好快啊!”
话音未落,一道寒光扎向野良心口!
野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反手一掌挡飞匕首,另一只手已经死死捏住了孟得鹿的粉腮,像捏着一只没断奶的猫崽。
“小丫头,有点心眼儿……”
从看到野良的第一眼孟得鹿便注意到了,他身上穿着粗麻便服,脚靸布鞋,看似随意舒适,却在腰间配了条硬皮宽腰带,这说明他的精神绝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么松弛,甚至在自己的地盘中心也没有绝对掌控局面的自信,反而在时刻提防着什么。
于是,她方才虚与委蛇,借机顺着那腰带一摸,果然摸到了一把短匕首!
“要没我托着,连七尺高的舞台都攀不上去,这点三脚猫的功夫也敢找死?”
孟得鹿猛然惊醒,“鸾羡会”那天她借着轻功从赌坊二楼翻身跃下时,的确有位大汉接了自己一把,后来又把她托上了舞台,只是当时情急,她没来得及细看,原来那人正是眼前的鬼市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