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一世,对于林烽而言,要再修炼到仙王,甚至是更高的境界,根本就不是问题,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而如何去弥补上一世的遗憾,才是林烽现在最最重要的。
父母的离世!
恩人的病逝!
朋友的厄运!
……
这些,都是林烽迫不及待要去改变的。
其中,除了自己的父母之外,最重要的便是要找到,当初救了他一命的这个小男孩。
只是现在,林烽的实力还不够强,时机也不够成熟。
还不是去打扰他的时候,林烽只要确定,他就是住在这附近便可以了。
“上一辈子,你救了我。
这一辈子,我将给你……想要的一切!”
缓缓走下楼,林烽思绪万千。
而噬金虫却是很安逸地躲在了林烽的身上,非常贪婪地呼吸着,林烽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一丝丝修仙灵气。
“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我吧!
噬金虫,洪荒血脉!
就叫你小金吧!
我不会弱了你的威名的,终有一天,带你前往万千修真宇宙,吃遍天底下的所有奇珍异宝。”
刚收服噬金虫,林烽也很舍得下本,身上不多的灵气都分给了它一些。
这样也有助于噬金虫的进化,毕竟连林烽也无法得知,这样一只血脉纯种的噬金虫,究竟是如何从洪荒到现在一直延续血脉的呢?
难道说,这只噬金虫一直处于沉睡当中,直到最近百年内,才被那孔方子给唤醒的么?
这一切……
随着孔方子的死亡,都彻底成为了谜题。
除非有一天,小金可以进化到仙级,说不定便可以觉醒所有的前世今生的记忆来。
“啾!啾……”
在林烽这获得了不少的灵气,让小金对他这个新主人非常的满意。
它也是个知恩图报的家伙,林烽才刚下楼,就感受到它的一阵精神波动。
“咦?这是有……好东西要给我么?”
林烽停住了脚步,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小金给掏了出来。
“噗!噗……”
小金现在就巴掌大小,浑身散发出金光。
撅着一个屁股,不停地放着气……
它这个样子,虽然看起来还是有点特殊和奇怪,但是也不至于被人不小心看到时再当作怪兽了。
不一会儿,小金便从屁股后面,拉出了一颗圆圆的小银珠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