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像是被全世界都遗忘了一样,只有寥寥的几个人会关注他。同样的,他也忘记了整个世界,只有那么几个人让他记着。
所以在诺诺死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的交易了自己四分之一的性命,因为这是他最绝望的时刻,人生中出现的最耀眼的光。
路明非真的喜欢诺诺吗?
可能只是一个在黑暗和孤寂中呆习惯的人,在憧憬、追逐自己的希望和光明。
路明非不是没有孤独,而是已经习惯了孤独。孤独这种东西,已经和名为路明非的个体融在了一起。
别的混血种就像是一块冰,放在人群中隔阂感自然出现;路明非就像是空气,没有人在乎,又怎么会有隔阂感?
路明非从不觉得孤独,因为他就是孤独。
世界上最容易被遗忘的存在,是自己。
就像他每一次交易自己的生命,都是在为他人。
酒德麻衣当了路明非一段时间的老师,但她了解的都是作为学生的路明非,一个中规中矩,没有什么亮点的高中生。
她没有察觉到路明非的孤独,也在奇怪,“说起来,你这么高级别的混血种,血之哀应该更加强烈才对。这段时间我从没有在你身上发现这种感觉,要不是你的黄金瞳,我都不会认为你是混血种。”
“或许血之哀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不存在的吧,因为意识到了自己不同,才会有这种隔阂。”路明非和群员相处的时候,同样也没有孤独感,“等会儿,你刚刚说师兄也是混血种!?”
这就对了,难怪师兄那么厉害,原来他就不算是个‘人’!
“是啊,也是血统很高的混血种,不过现在他还没有激发自己龙血的力量,也不知道他的言灵会是什么。”接着,酒德麻衣似乎是无心的问了一句,“帮你觉醒血统的人没有告诉你吗?”
“觉醒?没有啊。就是前一段时间修炼的时候,我就突然拥有了言灵,眼睛也可以变成你说的黄金瞳。”
路明非还以为这个世界有特殊的修炼方法,修炼到一定程度就自然会像自己一样。
当然,这个世界并没有路明非的那种修炼,只有锻炼,可以充分发掘混血种潜力的锻炼。
所以听了路明非的话,酒德麻衣不由得翻起白眼,“不想说也不用瞎编这种理由,你从小到大的事情想调查,都能查得清清楚楚,你一有时间就是泡在网吧里打游戏,有什么时间锻炼。”
“!!!”路明非大惊,“还有没有隐私了!?”
“呵,屁大点的小孩在乎什么隐私?”说完,酒德麻衣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看你在婶婶家住的也不好。怎么样,要不要搬到老师这里来?老师让你好好了解混血种。”
路明非:【?д?】。
怎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