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在地铁上丢人的哭了很久很久。
我对自己说,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了这件事情流泪。
从那天开始,我的生命中再也不会有一个石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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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九月。
我进入研究生学院学习。
听说石逆安回学校读书了。
只是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去了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分部,和石逆安所在的本科分部隔着半个城市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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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十二月。
我在余杰的劝说下参加了盛世集团举办的汉唐高端玩家聚会。
然后,大概是因为我算是高端玩家为数不多的有技术的女玩家,盛世集团居然聘请我做汉唐的平民代言人。同时受到邀请的,还有同为高端玩家的余杰。
余杰会被邀请,我一点也不意外。
除了他本身在游戏里就很强之外,他有那张可以直接出道的脸就足够了。
可是余杰却告诉我,盛世集团之所以邀请他的真实原因都不是我上述提到的这些,而是因为——他是盛世的员工,请他代言就可以免了代言费。
我……
好吧,不管他的那部分,我对自己能收到代言邀请还是挺高兴的。
虽然在很多高端玩家的眼里,他们平时花在游戏里的钱都不止十万块,但对于我这种在游戏里几乎一毛不拔的人来说,那可是十万块啊~!
虽然要跑很多城市去宣传,但可以公费坐飞机住五星级酒店~
虽然要对着很多玩家卖笑,但至少不会被潜规则~
虽然要化很厚很厚的妆穿得也很傻,但至少就不会被认出我的真身啊~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
我就要有钱了!
仙仙有一句话形容了我这个飞来的横福,她说:“你是情场失意,游戏场得意。”
我其实很想告诉她,如果这两件事情一定是成反比的话,我现在应该会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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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三月。
成为《汉唐》的代言人之后,我出现在大家视线中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游戏角色的样子,据说是为了营造出神秘的气氛。
所以在一小段时间内,我一直是个雌雄莫辨的身份。
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哪怕我一直是个类似于‘人妖’一样的存在,居然还有人觉得我和余杰是cp。
在正常人的眼中,我们就是正常cp,在腐女们的眼中,我们就是bl。
更甚者还有人在游戏《汉唐》的贴吧里开了一个专门关于我和余杰的cp贴。
盛世集团不知道是不是嗅到了某种商业气息,居然就此希望我和余杰传个绯闻什么的。
我当然是不肯的,我可是卖艺不卖身的。
可是……
余杰居然在一次带网友过本的活动中,不小心透露了我和他曾经的那一段。
然后,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一个据说是‘同学’的存在,在贴吧里曝光了余杰和我是同学的事实。
我事后很严肃地声讨了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