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小姐!”平叔驾着马车梗着脖子回头问:“你把记录回绣的书本抄给郑家了!”
林琅道:“否则你以为这马车是哪儿来的,郑家可是商户,能做赔本的买卖嘛。”
平叔急了,“那是夫人的母亲留给她的,怎么能轻易送人呢。”
林琅耐着性子解释:“一本绣书,换一匹大马和马车多划算啊,我们当时都山穷水尽了,等到撑不下去我也许真被王家逼的走投无路,进了她家的门,这么换算,不是很值嘛。”
平叔其实也明白,只是一时心理上不能接受,毕竟那是夫人珍之爱之的东西。
如今申国很是重视绣工手艺,可要真论起来,三十年前,云绣的针艺虽是天下闻名,但除了价格不菲也没多稀奇,回绣与苏绣、蜀绣一样,都是同等地位的手艺。
然而在三十年前,居于申国以北的燕国突然对申国发起进攻,惨无人道的杀人屠城,其中就有锦绣之乡的江省,当时所有的绣娘工匠被掳走杀尽,书本绣品亦毁于一旦,造成申国近十几年来手工艺水平急剧下降,因此像蕙娘这般,会云绣、回绣手法的绣娘地位便水涨船高。
当年会云绣的手艺人大多都在江省,因此如今云绣成品的价格不菲,回绣虽受影响,但这手艺并没有价值千金,只因渝镇从无会回绣手艺的绣娘,物以稀为贵,才使得王家铺子在几年内富裕成这样。
林琅坐在马车里晃晃悠悠,越过木窗看着路上两旁的风景树林,低声继续与平叔道:“我家回绣的手艺早就被王氏偷走了,倒不如再给郑家一份用来交易,这样以后郑家也能制出回绣工艺的绣品,从此渝镇不再是王氏一家独大,他们也再不能用咱家的东西赚别人的钱了。”
这世上无论什么,一旦不是唯一,便不再值钱。
想到王氏会吃瘪,平叔喜闻乐见的心里马上就舒坦了,“那是挺值的。”
林琅莞尔一笑,知道自己说中他的心思了,平叔对王家可是恨得咬牙切齿。
“不过没想到,我家小姐这么厉害,竟然敢一个人去见郑大老爷。”回头再想想,从夫人出事到被王家刁难,再得到马车盘缠跟着商队上京,也不过是数天之内发生的事情,无论是从计谋还是决断来看,他都不得不承认如今林琅的独立,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平叔因自家小姐的勇敢与胆识自豪,过会儿又心生感伤,像所有猛然发现自己孩子长大的父母一样,所有话语与愁绪都化作一声悠悠的叹息。
林琅这次没接话,其实那天去见郑大老爷,她也是怕的。
她第一次知道,一个人的气势能够令人噤若寒蝉。
那日她盛装带着杏儿到郑家,看似信誓旦旦,但一多半是做给平叔和杏儿看的,再多的忐忑与不安都被她压在心头,破釜沉舟的去了郑家。
人都说小地方安静和平,但有些人更能够一手遮天,但这手,不是王家,而是本地世代大族郑家。
果然,用了云绣的名号,小厮告诉他们,郑老爷子愿意见他们一面。
林琅进了郑家,内里假山林立,卵石铺路,端的是一副富贵景象,走过花团锦簇的抄手游廊,她不由得看上几眼,却无意中发现杏儿仍是安分守己的低着头。
林琅心沉了沉,少年哪有不好奇,除非是这种景色早已看遍,视若寻常,可杏儿不是逃荒到渝镇的么。
小厮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请进吧。”
林琅轻轻颔首,抬步进了大厅,她的举止仪态蕙娘是一直教导规束的,虽不及大家闺秀,可也是落落大方,赏心悦目。
她一进门便注意到坐在首位的郑老爷子,老爷子年逾古稀,穿一身深蓝锦袍,皮肤白润,满脸褶皱,微胖,整个人像是躺在椅子上,要不是左手缓缓转着一串佛珠,林琅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活的。
她挺直了单薄的腰板,告诉自己要压得住场,成败在此一举。
“郑老爷子好。”林琅福了福身,“林琅拜见,老爷子身体安好。”
郑老爷子眼睛睁开一条缝,小眼睛里满是精光,一个人是否年迈昏老不在于年龄,而在于存着精气神的一双眼睛里,郑老爷子轻轻一扫,林琅便觉得自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攫住了,丝毫动弹不得。
“咳,你是蕙娘的闺女吧。”郑老爷子的声音低又哑,破锣一样难听。
林琅轻轻点头,顶住了他的威压,“正是小女。”
他似有咳疾,说话伴着咳嗽声:“你找老夫有事?”
“是的。”林琅抑制住因紧张飞快跳跃的心脏,为了母亲与兄长的声誉,为了近日来受的委屈,为了报复忘恩负义的王氏,她不能怕,身后是王氏这条恶狼紧咬不放,即使前面可能是万丈深渊她也要走下去!
她眸光一凝,声音压低:“小女想与您做笔生意。”
郑老爷子的眼珠微微转了一下,却不似在看她,而后咳了两声,轻慢道:“云绣书你打算卖个什么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