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罗琴、周丽娟、王丽她们这些人讨厌,但却并不可怕,她们是就是小肚鸡肠、小人得志而已。
孙丽娟却是一种暗戳戳的坏。
面儿上看她好像对我很好,给了我不少东西,但其实没有任何有价值的。面儿上看她跟我整天形影不离,每天中午在食堂吃饭,然后就跟着我到我的住处休息,下午又一起上班。
但其实我们的关系并不好。
后来过了很长时间我才看清楚,她接近我,一方面是对一个离婚女人的好奇心。她是属于那种婚姻再郁闷也不会离婚的类型,她想看看我这个离婚了的女人到底过得怎么样?
另一方面,就是拿我当情绪垃圾桶。抱怨,没完没了的抱怨。家里,夫妻之间半年的冷战,处处护着儿子的婆婆;单位,专门跟她过不去的领导,专挑轻省任务的老同事。
在我看来很正常的一些事她也能抱怨。
她口才好,说起话来连炮珠似得,喋喋不休,我往往什么话也插不上,当然她也不会让我插话,她一个劲儿的往外喷,发泄,然后就干她的事去了。
留下一个郁闷、消极、情绪低落的我。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不能再跟这个人这样下去了。因为我发现每次跟她聊完天(实则是听她说完话)我的心情就会很差,觉得这个世界都是暗无天日,周围的人都一肚子男盗女娼。
我知道,周围的人有一些确实是挺没素质的,但另一些却很不错,他们有能力,有才华,做事理性克制,很值得尊重。
我是一个离婚女人,但不代表我要破罐破摔。
那段时间我看了《哈佛女孩刘亦婷》,我了解到书里的女主人公刘卫华就是一个离婚女人,而且还是在八十年代初,那个时候,正如作者在书里所说的,离婚还是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人家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也毅然走了过来,还培养出了非常优秀的女儿,最后将其送入世界名校哈佛大学。
我倒不是说一心也要学刘卫华,让女儿上哈佛。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但也绝不会因为离个婚,就放弃自己。
在我看来,结婚,就是两个人觉得彼此不错,喜欢,爱,然后约定要在人生路上相伴而行,因而领了结婚证,举行了婚礼,在所有亲朋好友面前发了誓言。
过了一段时间的日子之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再爱了,不喜欢了,甚至讨厌了,或者还可能因为发生更大的一些矛盾冲突而彼此生恨了,相伴而行已经觉得很难受了,那就分开,也就是离婚。
离婚,谈不上是人生的成功或失败,只是一种选择而已。
没有选择权,或者没有选择的勇气,才是最可悲的。
之后不久,我们在一次团建活动中,几个人围一个圈聊天,其中一个年长的老师,就告诫我们,说:“你们这些小姑娘在家里不要太软弱了。昨天我给罗琴拉架去了,唉,太惨了。”
大家一听好奇心都上来了,有人就问是怎么回事?
这位老前辈说:“我和另外一个老师,还有工会的两位同志,我们四个人被罗琴打电话叫去她家,给她处理家庭纠纷。我们去了之后,罗琴刚被她老公打了一顿,头发给薅下来一大把,罗琴和她爸爸父女俩正在客厅哭,她老公在另一个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