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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基本法(第1页)

静下心来的朱万化该考虑台湾的施政了,头一件事就是基本法,在山东已经与朱大典讨论了一个纲领。他拿出拟定草稿开始修改起来,实际上这就是“宪法”,只是暂时不能用这两个字。大明朝虽然没有“宪法”这个词和概念,但是其文字含义读书人都能够明白,为了避免过于敏感,还是尽量不使用这两个字。后世香港特区使用的基本法,提醒了他,于是就是用‘基本法’这个名字。

他看着序言部分:

“孟子曰: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我们制定这部基本法,就是为了真正执行圣人这个宗旨。使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国家繁荣所带来的福祉,避免国内因分歧导致的战争,保障国内的安宁。

凡是赞同孟子之言、宣誓忠于本法的地方,都可以加入我们的联盟。共享幸福、安宁、民主、自由。”

在儒家学说占统治地位的大明朝,必须借用圣人之言。这样才有说服力。孟子的这句话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拿来装门面的,所以这句话没有人敢反对。

基本法的主要内容就是构造国家框架,朱万化选择的是类似于君主立宪制的制度。因为中国一千多年的文明都是有一个皇帝存在的,皇帝是稳定国家的重要因素。贸然间失去了皇帝,国家就会大乱。中国的社会基础就是宗族,一个偶像供大家顶礼膜拜,就是宗族思想的核心体现。没有了皇帝,无数的英雄豪杰就会蜂拥而起,争夺这把龙椅。那就是“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局面。

国家政权的结构,说到底就是权利的分配。无非是立法权、执法权,法院、监狱、警察、执政的政府、国家元首、军队,最后还会有政党。

后世的文明对于权力有重要的启示和总结,那就是:没有制约的权力会走向独裁专制,给人民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当权者的自律是靠不住的,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种体育比赛就没人看了。

国家的这些基本权利都要互相制约,在斗争中寻求平衡。

议会有立法权,弹劾权,权利很大。因此,议会也要受到制约。最根本的制约手段就是议会没有执行权,不能执政,不能执法。就是说议会不能自己站到前台来,它永远是后台。议会的议员是专职的,既不能当官,也不能当职员、军官,甚至不能亲自经营产业。议员有薪水,而且薪水很高。违反了,就请你退出议会。

议员就是职业的政客,与什么英雄、模范、业绩、功劳、荣誉毫无关系,如果议员成了作秀的明星,他就失去了作议员的公允,那就只好让他退出议会去做明星了。

议会的权利从何而来,来个军事政变推翻了你怎么办?

议会有一个财权:可以影响国家的金融、财政全部在议会的监督之下。议会不能收钱,也不能花钱,更不能发行货币。但是,所有收钱、花钱的事都要经过议会的财政公署批准,否则就是违法。有这个权利在手,谁敢动议会?

议会还要有一个军事机构,他参与军队的重大行动的决策,另外武警部队的指挥决策权力也控制在议会的手里,所以议会也是有武力的。

执法者中,有一个大法官,他对议会负责。皇帝、内阁都管不着他。皇帝、内阁同样对议会负责。从法理上说大法官和皇帝可以平起平坐。这些执法者违反了法律,议会可以弹劾他们。

议会制度是基本法的核心,也是大明朝的人们要不要接受基本法的主要选择问题。对此,阻力最大的是崇祯皇帝,其次是官僚。可是士绅们是没有阻力的,甚至他们还是欢迎和支持的。因为,能够进入议会执掌一份话语权的主要是他们,没有知识文化的人,不能代表一方利益的人是不能担任议员的。客观的说,黎民在这个时代是没有话语权的。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文化的发展,底层民众会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在现代的文明社会中,再也不会有人忽略他们的话语权了。前提是社会经济的发达,人民占有的物质丰富了,家徒四壁的人是没有政治诉求的。

朱万化孜孜不倦地要建立的是士绅阶层的政权,将来是资本的政权,并非人民的政权。他不是彻底的革命者,但是也不能说他反动。‘反动’就是反历史而动,朱万化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是顺历史而动,因此他是‘顺动’而非‘反动’。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就是历史在进步,然后是向社会主义以致更高级的社会发展,那就是后人的事情了。

军队是最难制约的,参谋部、兵部都可以设定很多管理的办法。但是最根本的一条,所有军官都不能参政。参了政,就要退役。否则,没有办法管住军队。对于军官要执行最严厉的法律,相应的也要给较高的薪水。现在朱家部队中的教官制度,将来也不能撤销,但是要交到议会的手中。教官制度(就是政委)是保证部队忠诚的重要手段。

宗教是个避不开的问题,国家也要管理宗教。所有宗教都要登记,国家要审查它的教义,凡涉及暴力、仇恨的,要么修改教义,要么不予登记。不登记的教派是非法的,敢于强制活动的非法宗教就是邪教,坚决打击。像什么吹一口气就能治病,拍拍胸脯就刀枪不入等等,就是邪教,就要取缔。

民族问题政治性特别强,要从施政的各个方面弱化民族的区别,宣传弘扬中华民族的概念。任何用民族的名义建立的组织、教会、行帮都是非法的。后世西方世界就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理念,苏联的解体过程中,这一理念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个祸根不能留。

例如在朱万化设计的户籍登记中,就没有名族这一项,只有籍贯。姓名中规定了姓氏、名、字、别名共四项。姓氏必须符合中华的传统,在百家姓中选用,有单姓、复姓,不能超过两个字,也不能用生僻字,更不能用外国字。名:单字或双字。字:必须双字,或者空白。别名随意,原种族内用的名字可以登记在这里。

这不是大汉族主义,是有益于所有人的大中华主义,谁不追求太平盛世?谁愿意战乱不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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