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不愿意面对魅魔这种魔物,谁知道她的魅惑魔法开关是不是打开了。”——真正了解魅魔后,我是这样记录的。
第五十天,我决定独自踏上前往夜幕镇的旅途。和歌果好说歹说,她才算同意。我有我的考虑,一是作为一个男人而不是男孩,我应该独立地去做一些事,不能总是依靠美杜莎。二是留她一个人或许更安全,而且就算爆发小规模冲突,我反而可能会拖她的后腿,倒不如让她自己战斗来得稳妥。
本想带一把枪来防身,但燧发枪这东西我只在网上见过图片,真使用起来很困难。那种繁琐的装填过程简直叫人抓狂,先装火药,再装子弹,再把击锤扳过来,再把击发的药池里装好火药,这才算上好膛。真打起来,哪还有闲心思考这些步骤
于是乎,我还是选择了短柄斧。小斧子虽然是个近战武器,但用着很顺手,总感觉握着它就能得到歌果赐予我的力量。(笑
歌果的伤口恢复的似乎比人类快一点,我也不算太担心她,我更担心的是我自己一个人能不能达成目的。借助笔记我能使用2100多个词语,不借助笔记的话,就相当麻烦了。
唉,管他那么多,得赶紧走了。要是再磨蹭一会,中午之前都不一定能到。
羊车被我拴在冷溪边的一棵树上,平时也不用管,大绵羊饿了自己吃草,渴了自己喝水,唯一需要定时打扫的就是羊粪。而且大绵羊通过我的各种训练,也能像马一样自己行走了,但肯定没有马那么好驾驭。
坐在板车上,用木杆捅一捅羊背,羊车就走起来了。看上去很轻松,可是绵羊总是会停下吃草,吃草的时候不管怎么捅它也不走。像猫猫狗狗我还算了解,绵羊这种动物我以前基本没接触过,能训练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夜幕镇的方向我记得很清楚,我一直觉得识路这个“能力”来自老爹的遗传加培养。不论在哪个陌生的城市,只要走过一次的路,我都能记得八九不离十。但是,现在的识路比我想象中的要困难的多。
我几乎动用了记忆中所有的可参照条件,甚至包括地形起伏和树林高度,终于在上午十点之前到达了夜幕镇。
第二次走同样的路,我彻底明白了夜幕镇的位置——洞口的西北偏北,距离估算15公里到20公里。
再次推开夜幕镇酒吧的木门,桌边的人们只是看了我一眼,连一点防备的意思都没有。径直来到吧台,把装钱的小袋子往那儿一放——先给我来一杯。
“和上次一样?”
“嗯。”
“一柯纳尔。”
柯纳尔这个词肯定是指代钱币的,后来我一般都直接说柯纳。
“好。”
拿出一个普通硬币递给酒吧老板,装满洋酒的杯子就摆上来了。味道也没什么改变,明显偏甜。
我正打算思考下一步的行动,一只毛绒绒的大爪子就搭在了我的肩膀上。不用想都知道是谁
“嘿,沃夫朗先生?”
“哦~你好,来歌先、生。”
明显是为了纠正我的发音,沃夫朗把先生这个词加重了语气。
“先,生?是吗?”
“对,就是这样读。哈哈,来歌先生这次又有什么事啊?”
“这次想让你看个东西。”
“嗯?”
配合着他期待的眼神,我从衣服里拿出了那个蓝宝石吊坠。因为对整个世界,包括经常听到的所谓“王国”我一点了解都没有,所以才把这么一个比较特别的物品作为对话的引子。
“等一等,劳伍先生。”
沃夫朗戴上了眼镜,小心翼翼地把我手里的蓝宝石吊坠接过去。
人狼认真起来的表情有几分人类的味道,我静静地等待鉴定的结果。但沃夫朗把吊坠又交给了酒吧老板,两个人开始不停地讨论。
“这个,你怎么得到的?”
酒吧老板用手压着发白的鬓角,盯着我问道。
“我”
“叫xxxxx来吧,我们上楼。”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