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的力气变得相当大,拇指粗的钢筋拧成麻花洒洒水。问题是他还未掌握刚觉醒的力气。
“慢慢适应就好了。”
沈墨心想。
比较担心适应期间对物品的破坏,毕竟毁了房东的东西要赔,心疼。毁了自己的东西,不用赔,还是心疼。
钱不是问题,没钱才是问题。
怎么才能保护屋里的物件?
心翼翼,还是干脆不动?
都不是!
最好的办法是离开屋子。
机智!
沈墨给自己点了个赞,用拇指食指心拈起手机放进口袋,前往附近菜市场。
现在确实不饿,保不齐三更半夜饿了,到时去哪买活鸡活鸭?
到了楼下,沈墨从草坪路抠下两颗鹅卵石,捏在手上把玩。
事实证明,什么“慢慢适应就好了”!
大错特错。
捏碎一颗鹅卵石后,沈墨对身体力量已经收发自如,根本不需要慢慢来。
这样的错如果可以,沈墨愿意一错再错。菜市场叫蓝田综合大市场,出了阳光区不右拐一百米就到,几分钟脚程。
菜市场快打烊了,沈墨来到唯一还开着的肉铺。
店里鸭子卖完了,鸡只剩一只阉鸡。
沈墨目光落在关在笼子里大白兔。
老板相当精明,问道:“最后一只了,要吗,算你便宜一点?”
兔兔这么可爱,一定……很好吃。
想是这么想,真这么做又有点排斥,俗称“矫情”。沈墨摇摇头,:“不用。”
沈墨望着大白兔,大白兔望着沈墨,没有色素的眼睛映出血液的红。
也许是幻觉,沈墨从大白兔眼睛里看到了强烈的求生欲,让他想起被吸血鬼掐住脖子的自己。
内心的柔软被触动,兔血不香了。
君子远庖厨,古人诚不欺我。叹了口气,沈墨道:“兔子我要了,不过不用处理,我带回家养。”
“校”
老板笑笑,减少工作量的事他巴不得。同时不看好沈墨把兔子当宠物养。
兔子可爱,可再可爱的兔子拉的耙耙也不会可爱,尤其是拉稀的时候,足以击碎年轻饶一时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