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舟逸道:“夏侯金鑫虽然不是我亲生父亲,但毕竟跟我母亲有夫妻关系,而且,我小时候,他待我很好,所以,你杀了他,我要替他报仇!”
南宫冠点头道:“理解,应该的,不过,年轻人要有自知之明,你绝不是我的对手,跟我决斗,只会白白送死,念你是西施之后,饶你不死,你走吧。”
吴舟逸大怒,剑眉一挑,厉声道:“南宫冠,你少卖狂!今日让你知道小爷的厉害!”
南宫冠冷笑道:“那你自以为比你义父如何?年轻人莫要太不自量力,你去吧!”
吴舟逸怒道:“你敢小瞧我?今日一定要跟你决一死战!”
吴舟逸一向争强好胜,他身为八鱼之二的金色鲤鱼,他认为,自己非是因为浣纱西子的儿子,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实力,而且,他认为自己的武功在夏侯金鑫之上,只是碍于情面,属于晚辈,只有屈居第二,所以,他根本就不服气。
吴舟逸自幼就逞强好胜,很有一种鲤鱼跳龙门的不自量力和勇敢,真不愧为金色鲤鱼,只可惜,能跳过龙门去,鲤鱼才会变成神鱼,若是跳不过去,恐怕鲤鱼还是鲤鱼,甚至会死。
南宫冠点头道:“好!那我就成全你!”
南宫冠刚要跟吴舟逸交手,就听有人高声叫道:“六弟,你别一个人包圆了啊,这个让给四哥了!”
一条灰色的人影闪电般的飞来,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竹林七贤中的老四,一叶知秋叶知秋。
本来,叶知秋总爱穿一身红衣,红衣似秋霜染红的枫叶,诡异无比,令人感到恐惧。
只是陶闲最烦他穿红衣,他认为,作为男人,穿红色的衣服,男不男女不女的,怪里怪气的,看着不舒服。
没有办法,叶知秋只好将红色的外衣脱了,在怡红院找了一件灰色长袍换上了,这才变成了一身灰衣。
陶闲就是这种怪人,他看不惯的,不管对方是什么人,那怕是自己的亲爹,他也照样好不客气的指出来。
而且,陶闲怪就怪在,他绝不忍受对方,假如对方不同意他的意见,那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离开,远离对方,或者让对方消失,用陶闲的话来说,我看你不顺眼,我若没有本事让你消失在我面前别烦我,那我就只好在你面前消失,这样,眼不见心不烦。
叶知秋是他的朋友,他当然不会为了服装上的不顺眼,去将叶知秋揍跑,所以,他只有选择自己消失,那就是远离他,不见他,大家彼此不见面,这样就没事了。
所以说,假如叶知秋不脱了他的红色长袍,那陶闲一定会走,会离开大家,不跟大家见面,或者,他自己会蒙上黑布,遮住自己的眼睛,总之,陶闲这种事是做的出来的。
这就等于给了叶知秋两个选择,一就是你穿着你的血红的红衣,那我只有走或者蒙上眼睛不见你们,二就是你脱了你诡异的红衣,大家才可以在一起喝酒,这就是陶闲的为人。
叶知秋没有办法,他只有妥协,所以,他二话不说,立刻脱掉了红袍,换上了灰色的长袍,这样,陶闲才会接受他。
叶知秋是七贤中有名的刺客,自幼最羡慕崇拜的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十大刺客,什么荆轲、要离、聂政等等,那是他心中的偶像,所以,叶知秋长大之后,苦练剑法,然后变成了一个独立独行,我行我素的刺客。
他不属于任何刺客组织,完全是自成一派,看不惯的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他顺手就会除掉,当作练剑的把子,冷酷无情,是一个冷傲的杀手。
叶知秋这一生恐怕就只有七个朋友,至于其余人,他从没有再交过,他认为,其余人也没有任何人够资格做他的朋友,包括当今晋国皇帝司马炎,他都不屑一顾,认为他不配!
叶知秋飞身上前,前来替南宫冠,南宫冠微笑道:“四哥看来手痒了,也好,咱们弟兄一人一个,大家都过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