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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告白与告别

陈灵毓

你好啊!

花了一些时间写下这篇文章,想表明我对你的心意。

“我喜欢你”

这是雍容置疑的。

这也是你知道的,那时候我还不敢明确,喜欢一个女孩子的事实确实需要很大勇气去确定。这个勇气,那时候我没有。

那时候,竟然在高二下学期接近尾声的时候,你竟然会过来。我也不会小道我所办的“跳蚤市场”正好吸引了你。虽然内心不喜欢浮躁的人和物,像一些特别喜欢凑热闹的人我都是敬而远之。

刚开始,我本打算也把你当做过客,但是那一天之后,感觉自己对你有感觉了,真巧呀,感觉自己喜欢上你了。

这个原因在你问我是不是喜欢你的时候,我还是不清楚,现在也不是很清楚!觉得现在的关系就很好了。

可能在跳蚤市场的那天,我和你并排坐在一起,比较亲密一些……也就是那天突然感觉到你的可爱。你那是很好,未到肩膀的短发,散乱的刘海,肩带库,花点装,有点傻,却是可爱。心中有个秘密,在一天的聊天中,不知道什么缘故竟会让我有了想吻你的冲动,而且是吻你的活泼多样的嘴唇。不知道是那个冲动,那个感觉,让我喜欢上你,还是系那是喜欢你了,才会有了那个感觉。

那种喜欢,永生不忘,被你的可爱魅力打败了吧。

但是!

我又觉得自己不是太喜欢你。

喜欢你是真的,内心却有着另外一种感觉是要排斥你。一直存在着这样的感觉,感觉你只是就这样的人,这样的女孩子,是我想太多了。

之后再qq上聊天,让我感觉好累。

还记得认识的第三天的时候,你叫我给你买零食吃。那时候我内心是复杂的。你可以在短暂的相识的时间中,便可以叫一个男生给你买零食吃。

在《告白》中,我确定了我对你喜欢的事实,但是你要真是我不喜欢的那种女孩,那时候,真的会不欢而散。

不想和你不欢而散,喜欢你的感觉是美好的。我不想去知道那个事实,毕竟是到了高三了。和你说过,我高三有个大事件,曾经一度我把你放在我的陌生人中,哦,那时候不小心用小号加的你,因为我觉得你会像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就可以和我断了一切的联系,从此与我毫无瓜葛,毫无相干。

不喜欢你,甚至有些讨厌了。

如果你一开始只是想把我作为你的人脉,想利用我达到你虚荣的目的的话,我会讨厌你的。

今天让我送你零食,明天就是别的男生。虽然是朋友,但也不能这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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