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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2页)

上尉的军队来了,骑兵打头,步兵在后,围住了来自北方的意外客人。被围住的那个骑手毫不反抗,他配合地勒住马,举起双手。

“嘿,别那么紧张!”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摘下了帽子,“我是道格拉斯,大家听说过我吧?”

没人理他。

“‘驭龙者道格拉斯’?”骑手继续说,环顾着士兵们面无表情的脸,遗憾地叹了口气,“看起来没听过,真是你们的损失。”

马车夫不再挥舞皮鞭,那辆大马车在惯性下又跑出一段距离,缓缓停了下来。马车夫比嘴上跑马的骑手简单明了许多,他的话中没有这么多插科打诨的内容。

马车夫说,为了能和被困在这里的亲友相见,他们乘着在此巡游的马戏团大车冲击了哨卡。

巨大的马车被停在城镇外的军营边,马车上的人和物品都被士兵们请下来。那马车里装了许多干粮和水,还塞了十多个人,加上骑马的那些便有二十人。这其中大部分是青壮年,但也有老人和年轻女人。当上尉将每个人分开来审问,他们的说法大同小异。

“我在北边遇到了弟弟的战友,他们说他失散了,被困在了南边。我有些渠道,知道弗兰克马戏团的也想去南边,所以我加入。”一个男人说。

“我在红桉县出生,虽然很早就跑出去了但这儿还是我家。所以我们就抢了来巡演的马戏团的大车……”动来动去的独眼龙不耐烦地说,“嗯?哦,是搭车,马戏团团长是自愿的,是吧?”

“老板让去哪我就去哪,反正都一样。”脸上带刀疤的瘦高个无所谓地说,“反正我是个跟马戏团混饭吃的孤儿加光棍。”

“晚上好,长官!鄙人便是马戏团团长弗兰克。”留着两撇胡子的人拿着他的丝绒大礼帽,彬彬有礼地说,“我虽然也算事业有成,但此生挚爱却离我而去,她曾来信说如今隐居在塔斯马林州东南部的村庄中。即便我们已非爱侣,我也不能眼看她被困死在此处。因此我解散了马戏团,招收了一些同有此志的伙伴,带上一些应急的粮食,趁着马戏团在附近巡演的机会奋力一搏。长官,现下此地的情况可还好?”

“找我儿子。”威严的老人简短地说。

“……”娇小的女孩不说话,她看上去只有十岁出头,对靠近的士兵相当紧张。她抱着一把竖琴,像抱着一个熊娃娃。

“名字?驭龙者道格拉斯,我可是马戏团的明星人物!没听过?唉,或许你们该和附近的小姐夫人们打听看看。”骑手坐没坐相地歪在凳子上,“目的?助人为乐啊。车里有位小姐,就是那个抱着竖琴的,她没见过面的父亲就在这儿,说真的,要不是这种要命的情况,她也下不了来的决心呢。这样可怜的小姐要去龙潭虎穴,哪个好人能拒绝她?你们别去问她,她可怕生了,除了唱歌之外可不和人说话。要是你们有人来看过弗兰克马戏团的巡演,就会在魔术表演的背景音里听见她,她从来唱得……没来看过?好吧,为你们繁忙的工作遗憾。”

“你相信他们?”维克多说。

“不好说。”塔砂回答。

不少人听过弗兰克马戏团的名字,这个小有名气的马戏团在埃瑞安各地巡演,属于那种不会让人赶去邻镇观看,但你不会想错过他们来到自己城市的巡演的类型。观看过弗兰克马戏团表演的人确定那个小胡子是马戏团团长本人,而更多人能认出道格拉斯,一个技术优秀而相当高调的马术明星。他不仅会骑骏马,还会骑野牛和山羊,道格拉斯毫不谦虚地声称自己连龙都能驾驭,只要你把龙牵到他面前来。性格和本领一样富有戏剧性的骑手被印在马戏团的海报上,在巡回表演中贴在每座城市的大街小巷。

相形之下,其他人就没那么有辨识度了。没有一个看过表演的人能说出马车夫是否也在别的场合架势着马车,当你的视线全被那个移动糖果屋似的马戏团马车吸引,谁还会注意驾驭马车的人?马车假不了,里面的人不好说。马戏团的大力士和魔术师不见踪影,据称只在幕后歌唱的竖琴女孩杰奎琳从未与观众碰面。不过这也称不上疑点,毕竟团长弗兰克说他解散了不想来的人,又招募了一批。

“为了一个缥缈无影的旧情人解散马戏团,与埃瑞安为敌,冲入据传充满瘟疫和死人的区域,还有这么多人响应。”维克多讥讽道,“真是相当可信。”

塔砂怀疑的重点倒不在动机。

除去助人为乐的道格拉斯和一些被团长弗兰克雇佣的人,剩下的人全部声称有亲友被困在此处。马戏团团长在村中走了一圈,在一座空屋前黯然伤神,那里偏僻而废弃多年,没人说得出之前是不是住着一个女人。没有士兵来认父亲,倒是有好些在别处风流过的男人手足无措地来看小女孩儿。那个疑似受惊过度的女孩说不出囫囵话来,她拿的信物是某种风干的花朵,代表爱情,十分烂大街,骗炮的男人都爱买给情人,父亲的范围并没有因此缩小。绝大多数人的寻亲之旅无疾而终,要么找寻对象已经人去楼空,要么已经埋进了墓园,无从相认。

只有一个人找到了亲人,瘦子激动地拥抱了他的叔叔,那位樵夫没他这么激动,还显得有些尴尬。

“我没想到你会来。”他嘀咕道,僵硬地拍拍侄子的背,“我是说,你都走了十几年了……”

“血浓于水!”侄子深情地说,“尽管当时我们有些争执,但我不是真生你的气。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啊!”

以上线索加起来的可疑程度,放在一本侦探剧当中都能定罪了。

但这不是个侦探剧,严谨的作者不会给出大量冗余信息或荒诞的结局,有时候真实世界里却真有那么多会让读者发出嘘声的巧合,比更故事夸张。倘若认定这群来者不安好心,又出现了另外的疑点。

从他们冲过哨卡的方式说起。

马戏团团长弗兰克承认,自己从黑市当中获得了某种一次性武器,那种古迹中出土的武器足以炸穿钢板。“我做过一点实验。”弗兰克含混地说,“它的确有用,和军方现在还在用的一样。啊,我可能比你知道的多,上尉,别奇怪,我有我的渠道。”

那个在“正确时机”使用的秘密武器,炸掉了整个哨卡。

这么说太简单了,那个秘密武器充其量是个引爆器。就在不久之前,哨卡新运到了一批武器,弗兰克的人成功让他们的秘密武器引燃了军方的军火库,一连串连锁反应爆发,就如塔砂当时听到的连环爆炸。

他描述的秘密武器听起来像炸弹,来自古迹的古董炸弹?有够奇怪的。第一次爆炸的规模相对较小,之后的连环反应则相当惊人,将花费这么长时间才建造好的哨卡扯开了一个大口子。如果这是北边的人和马戏团自导自演的结果,他们有这种先进的武器,为什么不直接用来进攻?

目前为止的战斗中,塔砂见到的疑似科技产物有这样几种:幽灵无法靠近的红色猎犬,以地下城核心为能源的魔导炮,像生化武器一样的枯萎公约诅咒气体。它们都非常有用,也非常珍贵稀少,按照上尉的话说,连埃瑞安军校的毕业生都不曾真正用过它们。假如他们那边还有魔导炸弹之类的东西,干嘛要消耗在演戏上?就为了让一支普通的马戏团队伍,羊入虎口似的进入南方吗?

还得怪监控系统不足,要是地上和地下城中一样了如指掌,塔砂便不用这样猜来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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