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韩给秦心递了一杯水,秦心垂眸看着沈韩的手,他手腕上戴着一只黑色的运动手表,里面的表芯是镂空的,分针在表盘里一圈又一圈的转着。她忽然想起了这一辈子,几年前,她也曾见过这个手表。
那一年,正是初二期末吧。
那一天,考完试了,她把书桌里的书都搬出去,放在自行车的篮子里准备带回家。
秦心穿着蓝白色的校服,捧着手里的书,慢慢的走到自行车车棚。
这时,有人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颅:“你把书放我车兜里,我打完球给帮你带回去。”
秦心回头,见到阿钟穿着红色的球衣,手臂上戴着一个护腕,膝盖上套着两个护膝,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的他,脸上干净白皙,密密的汗水自脖子一直流下去。
阿钟朝秦心温柔地笑着,笑的连眼睛都弯成了一弯银月。
阿钟三天两头就摸秦心的头,她烦了。
秦心反手就拿起了一本书,朝阿钟的手砸过去。
阿钟眼镜下的笑裂开了一道缝,他把笑收了三分回来。
“不要摸我的头。”秦心争取自己的主权。她又不是一只猫,经常要人摸她的头。
“诶!浩斯!”远方的篮球场在叫道。
阿钟朝篮球场挥挥手,就对秦心说道:“把书放我车兜里,我等一会儿给你带回去。”
秦心静静地看着阿钟,然后说道:“哦。”
阿钟这一次,才没有摸她的头,再三看了她几眼,笑着说道,“回去我请你吃冰淇淋。”
听到“冰淇淋”三个字,秦心眼睛里发出了异彩,嘴巴不说,心里早就点了头。
阿钟说完后,小碎步朝篮球场跑去,边跑边朝秦心挥手。
秦心把十几本书都放在自己的车兜里。阿钟自己还要捎自己的书回家,她还是自吃其力吧。
忽然,她目光余光见到了一道红色的身影,她心里一顿窒息,居然是沈韩。
沈韩很高,所以她在人群里总是可以第一时间见到他。
沈韩的刘海及眉,在他的大步走来时,刘海随着步伐一起翩翩起舞。他穿着红色的篮球衫,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很干净的篮球鞋;手长脚长的如同鹤立鸡群,右手腕上戴着一个白色的护腕,左手腕上戴着一只黑色的运动手表,肩膀上搭着一个黑色的书包。
他的脸干净白皙,神情端正,眼角带着一丝的庄严,嘴角紧紧闭着。
秦心自然就把目光收了回来,见他目不斜视,饶是有距离感,又想了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刚来和她同桌,第一节课就用尺子打了她脸的事。后来,他又嘲笑她的体重。
也许,他就是讨厌她吧。
沈韩直直朝秦心走过来,正要和她擦身而过,秦心忽然抬起了头,定定的看着沈韩。
他真好看。
这时,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秦心在偷看他,沈韩把自己的目光移到秦心的身上。过了几秒,他把自己目光收了回来,继续朝前面走。
秦心赶紧把目光缩了回去,转过身,把手里的书都放在自己自行车的篮子里。
她手忙脚乱的开锁,然后把车子推了出来,正要原地遁走。
没想到,她手忙脚乱中,把车子撞上了隔壁的自行车,她的自行车“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附带那些书,都壮烈牺牲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