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雪重楼……”小阎王亮出一朵血红色的花朵:“见过这东西没?”
“血色海棠?在医书上见过。对学医的人来说这可是宝贝,三界中只有七星湖才有,先生需要它入药都得向雪重楼求取,还得说明用途,记录在案。你是哪儿来的?”
“捡的。既然这血色海棠是比七星海棠更稀有珍贵的东西,怎么会丢在那么荒僻的村子里?”
“肯定不是雪重楼丢的,他绝不会犯这种低级且致命的错误。可把这么招摇的东西丢在命案现场,要说是想栽赃,也未免显得过于刻意了。或许,丢它的人是在给你铺路,让你有正当理由出入琅寰山,调查仙界。”
“这么说来,我该感谢他了?就跟你朋友一样,他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总得有所表示才是。”
“不表示也没所谓。我朋友大度,不会在意的。”
“我才不要欠活人的人情。”小阎王道,“雪庆霄手里有一味好药,名春晓,与邪见草有相同的功效。若你朋友是新伤,只此一味药就足够;若是受伤日久,则需以洗心池的水为引,外敷内服。”
“春晓?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过,蛮耳熟的。”
“春晓是名药。博雅斋那么多药经总会有记载,你听说过也不奇怪。”小阎王边说边盯着莫待的衣服看,眼神很是怪异。“新做的?”
“碍你眼了?又没花你的钱。”
小阎王撇嘴道:“难怪嫌我的官服不好看,谁比得过梅染的战袍?”
“你见过先生的战袍?什么样?”
“先说谢谢,我再告诉你详细。”小阎王操着双手,不慌不忙地道,“没几个人认得出梅染的战袍。你要不要拒绝我?”
“烦请小阎王不吝赐教。”莫待的态度十分端正,没有一丝不悦。
小阎王倒不好意思了,搓着脸道:“你这件外衣就是梅染的战袍,可挡邪魅噬体,辟火防水,百毒不侵,刀枪不入。且可大可小,可根据穿衣人的喜好做出不同的款式,甚至连颜色都能随意改变,是天外天的宝物。你魂魄残缺灵力又低,如果不是有它护体根本到不了这里,这一路上的鬼气足够把你熏死好几回了。”
莫待心中一凛,猛地想起昨夜余欢看这衣服时的眼神,恍然大悟。
“梅染那厮还真大方!竟舍得把它给你。你要知道,这可是跟随他南征北战,护他性命的伙伴!”小阎王绕着莫待转了两圈,不解地摇头,“也没看出你有何特别啊,梅染是不是眼瞎?”
“我家先生眼瞎不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是个好人。因为是好人,所以看谁都是好人。他常常跟我说,小阎王很不错,为人刚勇,是个好人。”莫待微微笑道。“你觉得自己是好人么?”
“那还用说!我当然是好人了!”
“是好人就好。说明我家先生眼明心亮,没看错人。”
“喂!你也太护短了吧?我不过是随口调侃一句,你至于这么护着?”
“你的随口调侃,在我看来却是冒犯。我很不高兴!”莫待黑着脸道。
();() “小气!”小阎王极为不满地嚷道,“我问你,别人来找我,都是火急火燎的。你为何这样悠闲?”
“我不是悠闲,是冷静。饭要慢嚼细咽才不会被噎着,路要脚踏实地地走才不容易摔跤。我输不起,也没有时间可回头。那么,我就要保证我走的每一步都正确,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着急,慌张,焦虑,这些情绪不但帮不上忙,还会扰乱我的心神,影响我的判断,我必须摒弃。只有冷静,也唯有冷静,我才有可能走到终点。”
“有道理。不过,无论你如何冷静如何算计,你所剩的时间都不多了。”
“是不多了。我这就想办法往回赶。”
“倘若赶不回去,你就只有死路一条。不遗憾么?”
“不遗憾。因为我尽力了,我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