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藜芦下课到了学校礼堂,已经聚集了四五个人在里面。
顾泽漆在弹吉他,这是藜芦第一次见顾泽漆弹吉他。
她心里想,他原来还会弹吉他。
他坐在台上的凳子上,整个人慵慵懒懒的拨弄着琴弦,唱的居然是她熟悉的歌词。
为了遇见你
我珍惜我自己
我穿越风和雨
是为了交出我的心
直到遇见你
我相信了命运
这未来值得去努力
为你
浩瀚星海中
坚持一种梦
你手心的温暖
我好像去触摸
茫茫人海中
我与谁相逢
是否一切都为我
……
藜芦是被周围的狂叫声强行拉回现实中,她下意识看了眼坐在台中央的男孩,明明他和他们都一样,那一刻她看到有光,在他的周围。
薛之谦还没有红透大江南北,在所有人都热捧,追逐当红明星的时候,她偏偏就喜欢他一人。为什么,为了一点点惺惺相惜,为了茫茫人海中,即刻就相逢,为了伸手触摸手心的温暖。
很多个睡不着的夜晚,整夜整夜是听着他的歌睡着的。她懂他的所有挣扎和痛快,从他的歌里,从他的经历,言语里。
顾泽漆的声音透着一股淡淡的悲伤,以至于有一些重叠。不同的是,他还是太过于纯粹了些。
藜芦觉得自己整个人都透着病态,她听出他不快乐,居然觉得有一丝快感和一些兴奋。那种感觉就好像,如果我必须得下地狱,那也得先找个垫背的。
是周色堇第一个发现她的,他兴奋的跑过来拉她,把她强行拉进他们几个人里。
有人笑着调侃他,哪里拐来的小姑娘。
周色堇伸腿提了那人一脚,“去去去,别乱说。”
看着他护犊子的样,几个人都笑开了。唯独顾泽漆像局外人,还是保持着那样玩世不恭的坐姿,低着头拨弄琴弦。
周色堇给她介绍,原来他们几个人组了个乐队。顾泽漆是吉他手,周色堇是贝斯手,另外一个男生是鼓手,还有几个是高三的学生,因为时间紧凑,已经不在乐队了。
站在人群中间位置的一个女生是主唱,叫白微。藜芦看到她的第一眼有些欣赏她,堪堪盖过耳朵的利落短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狂野又张扬。
周色堇特别骄傲自豪的告诉她,他们的乐队名字叫black。
藜芦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黑暗又低调,表面看上去普通,其实是最有力量,中气十足。
最后只留下周色堇,顾泽漆还有白微他们四个人。
她才知道这次的主持一共两男两女,就是在场的四个人。
四个人里,只有她是初中部的,他们三个人全是高中部的,一个年级。
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每天晚上在学生礼堂练习一个小时,基本走姿,站姿,简单的主持用语还有一些比较难的发音。
四个中就属周色堇最闹腾,最活跃,总是爱和藜芦开玩笑。
藜芦大部分时候都一笑置之。
顾泽漆是最沉默的人,只有遇上周色堇闹狠了才愿意搭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