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夏洛克,我们是月眼氏族,你以后就是我们的一员了。”
林步云总觉得它长得像个奸商,于是用了文学作品《威尼斯商人》里的奸商给它命名。
那个小哥布林听到后,右手在空中转了一下,放在左肩上,很优雅的行了一个礼,然后用那个尖锐的声音回答。
“万分荣幸——”
礼数是很到位,但是它越客气林步云越觉得它另有所图,心里更不舒服了。突然,夏洛克眼前一亮,就真是字面意思的眼前一亮,林步云也是第一次见有人能眼里反射一下贼光。
“亮闪闪——”
它径直向林步云身后跑去,拿起了一个银质镶着金边和蓝宝石的杯子,满眼放光的端详起来。
那是从沉船鬣蜥洞穴里翻出来的,金银器目前对月眼氏族来说就是占地方的废金属,那些人类爱不释手的宝贝它们大部分都没有拿回来,只是挑了一些带实用功能的物件拿了回来,比如杯子盘子碗什么的。
用了一阵后大家一致认为,这些东西就是中看不中用,还没有布斗眼做的陶器好使,慢慢的就都放到角落里不再使用了。
看着夏洛克一脸贪婪的样子,林步云心想这名字是真没取错。
“你要是喜欢,以后可以给你用。”
由于哥布林氏族完全没有交易这种概念,值钱的东西对它们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它们关注的,只有武器和食物的归属问题,所以这些日用品,还真没有谁会在意。
“谢谢——”
那个刺耳的声音再度响起。
“可是我不想用它,我只想把它摆在一个显眼的地方,看它闪闪光——”
说罢,夏洛克把那个银杯摆在了一个高一些的地方,退后两步,像看一件艺术品一样,满眼满足的看着它。
“这个哥布林还真是奇怪。”
林步云嘟囔了一句,他没有从夏洛克身上感受到任何魔法波动,法师这事又落空了,现在希望能从它身上现点别的特长。
在以后的日子里,林步云留心观察夏洛克,在观察了十几天后,他终于是放弃了。
这个叫夏洛克的哥布林,除了声音大和喜欢看亮闪闪的东西以外,没有任何特长,毫不夸张的说,在整个氏族里它的各项指标都是垫底的,包括饭量。林步云甚至让它游泳试试,结果它也就会狗刨几下,要是水深点真能淹死它。
“唉,可能是前几个都长得过于骨骼清奇了,遇上一个平凡的有点不适应。”
靶场上,林步云看着月眼氏族的哥布林训练使用火铳,一排齐射后,夏洛克差点被火铳的后坐力掀个跟头。
不过这个家伙倒是挺乐观,即使什么事情他都垫底,但是依旧整日挂着那副奸商似的笑容,眼睛里不时有贼光闪过,也许,乐观也是它的一项特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