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这个酒字,就已经消去了所有的愁。
凌书墨一向滴酒不沾,哪怕六年前韩妙染的死讯传来。他也是封笔,而没有自甘堕落或了此残生。
如今,偏偏拒不了。
从前,白豌遇到想不通的事情便会饮酒。尽管酒量差的出奇,还总是酒疯。
他也想试试。
可是,凌书墨大概就不适合与这种沾俗的东西混在一起。
他天生就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气质,沾不了世俗,酒也能喝的文雅如品茶。
甚至,一口便觉得晕,完全不胜酒力。
然后,他便是叫来小二哥送笔墨纸砚,当着人家的面直接把酒杯摔在了地上,写起了狂草。
纸张上是两句诗词——
思往日,方知情。
从别后,与君同。
字字深刻,力如行云透纸,全是心中情意疾书。
那凌书墨半睡半醒间,手中之笔恍若冷锋,飞扬故人音容笑貌,千丝万缕的回忆。
然后,便是坐在桌边趴在纸张上一动不动,昏昏睡去。
“客官?”
小二哥抬着酒过来,轻唤几声都没有回复。
一杯就醉的人,还是头一次看到。
他目光定睛在桌上的字,顿时两眼放着光。因为,其本身就是落第秀才,崇尚字画。
“好字啊!落笔临安。这人是临安居士?”
这等落款,亦可说这字便是三圣擅书凌书墨的字迹,这墨宝起码价值千金。
他悄然要将字收走,仿佛面对的是一袭金银珠宝,焯烫诱人。
本想再看看还有什么值钱的墨宝,却一下被门外的惊雷吓了一跳,直接放着物,逃了出去。
雨声阵阵,淅淅沥沥,黑云之下电闪雷鸣。
门“吱呀”一声开了。
似乎有个熟悉的身影,透雨而来。其令人目眩神摇,心中波澜起伏。
进门的摸索片刻,却是恼。
这人明明肩膀的伤都渗出血来,还喝酒。
明明从来都滴酒不沾,居然有胆子叫来了那么一堆酒,喝几口就醉了。
甚至,还一袭青衣握笔,写什么字,念什么诗文。
当即便是将这凄寒,绝艳的墨宝收了起来,顺带把人拖去了床榻休息。
因为力气实在不济,直接把人的衣衫扯开大半,扶上去的人都撞出了淤青。
凌书墨躺的很不适,只觉得有些酒力不胜,眼波迷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