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香阁是城里生意最旺的歌舞厅之一,里头养着一群又一群打手,没有人会主动招惹九香阁,我不想让阿姐受苦,只能拼命干活攒钱,想着有一天一定要把阿姐从店里赎出去。
这世道男子还能勉强苟活,但是对女子却格外不公平,我希望阿姐能尽快从这鬼地方出去,至少该过一次快活的日子。”
说到这,叶时眼中的青涩稚气逐渐消失,整个人的气质在几秒钟的时间里迅速沉稳下来,眼中也多出了几分麻木:
──“十六岁那年,我还没来得及攒够阿姐的赎身费,她却已经成了九香阁数一数二的当红台柱子,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达官显贵愿意一掷千金就为了能听她一展歌喉。”
“客人越多,店里赚的钱也就越多,老板娘每天乐得合不拢嘴,恨不得让阿姐一整天都站在台上唱歌,永远也别下来了。
阿姐成年的时候,老板娘还给她风风光光的办了一场生日宴,流水一样的贵重礼物被一箱箱的抬进了歌舞厅,阿姐穿着一条漂亮的红色旗袍,陪着老板娘一起站在歌舞厅门口迎接到来的贵客。
那些打扮光鲜亮丽的有钱人在前呼后拥中来到阿姐身边,有人伸手摸她的脸,还有人摸她露在外头的大腿,还有人伸手当众摸了一把她的身子,她画着妆的脸上挂着笑,对这些人的动作视而不见。
他们都叫她阿柳,但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不仅仅是阿姐生日宴,也是她点大蜡烛的日子,从那一晚开始,我的阿姐离我更远了。”
“因为瘸腿的关系,我在店里干不了多少重活,但我唯一的特长就是会打架,而且不怕死,于是我就成了店里的打手,每天负责帮老板娘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阿姐偶尔会偷偷跑出房间找我聊天,还会趁着老板娘不注意的时候给我送东西,有时是一碗炖肉,有时是几颗治伤的西洋药。
我会把那些东西留下来贿赂管理打手的小头头,让他安排我成为阿姐出门时的随行打手。”
“与此同时,阿姐的名声也越来越大,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有钱人跑来九香阁,据说就连北边那边的高官都会结伴慕名找来。
我偶尔也能在小院里看见阿姐走出房间站到阳台吹风,她越来越漂亮,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华贵,身上戴着的首饰也越来越多,那么多精致的东西一件件往她身上堆着,堆得我快要看不清她的脸。”
故事逐渐接近尾声,叶时的声音也越来越低沉,他的嗓子像是火燎一样沙哑刺耳,眼神也变得阴鸷,透过他那双眼睛,詹岩好像能看到一团火在他眼里烧着。
──“我成功跻身九香阁核心圈层,成为老板娘得力手下的那一天,是阿姐被活活烧死的日子。”
“那天,北边某个位高权重的大官来了九香阁,他点名要阿姐陪他,但半夜的时候他又突然发狂,把阿柳从房里拖了出来,当着整个九香阁所有人的面让他的手下一把火把阿柳烧死。
他说姐姐手脚笨拙,倒茶的时候不小心烫着他了,所以他要让阿姐死。”
“因为一杯不算多烫的茶,她就得被活活烧死。”
“阿姐在院子里挣扎哭嚎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愿意出面帮她,他们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块瘦骨嶙峋的焦炭。
等我干完手里的活,赶回九香阁的时候,她已经被他们用一块破布裹着丢去了城外的乱葬岗。
老板娘怪阿姐晦气,弄砸了她店里的生意,让人将她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通通烧了驱邪,我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悄悄从火堆里拿走阿姐最喜欢的一个胸针。
所有人都说要怪就怪我姐姐命不好,惹谁不好,偏偏就惹上了北边的大官。
可是凭什么呢,他们凭什么这么说……凭什么!”
──“我杀了那个所谓的大人物,趁他在屋里睡觉的时候,用他的枪亲手杀了他。”
叶时的情绪第四次递进,他明明已经大仇得报,面上却看不出一丝开心,反而露出浓浓的悲凉:
“阿姐死后的第五年,九香阁靠着和大官合作一起放印子钱,成了城里规模最大的歌舞厅,再也没有其他店敢和九香阁一争高下。
印子钱放多了,催债的活也多了起来,店里所有的讨债人中,我是最积极的那一个,手段也最干净利落,老板娘越来越器重我,她也越来越离不开我,甚至还将我这个得力助手亲自引荐到大官面前。
他们都知道我和阿姐之间的关系,但他们都不信我这个瘸子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能翻出多大的波浪。”
“得手的那一晚,大官和老板娘睡在同一张床上,老板娘睡得沉,我下手干脆利落,她根本没发现身边死了个人,等大官咽气之后,我将手里的匕首放到她手边,然后若无其事的从大门离开了九香阁。
没人相信我这个瘸子敢动手报仇,因为这五年来我这条狗在他们眼里实在是太听话。
一个明知道亲姐姐被人杀死,却还能对杀人凶手卑躬屈膝满脸谄媚的人怎么可能有胆子动手杀人。”
“我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只带走了那支被火烧得一片漆黑的胸针。
这是我从街上偷偷给姐姐买的礼物,她很喜欢,喜欢到一次都不舍得戴出来。”
“……这世道不让人活,那我就让他们死。”
短短三分多钟的视频,直到视频进度条放到最后一秒,詹岩才意犹未尽的放下手机。
秦烨就站在他身边:“我听说你想让他先当三年偶像,然后再转型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