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千尘到了市公安局办公大楼门口,宋迎雪和沈曼妮坐在他的破车上等着。
他上车后,沈曼妮一脸的兴奋,睁大了眼,好奇的问道:“你不但是个高手,还是个高手中的高手?”
“怎么了?看我厉害,动春心了?”
陆千尘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你的身高大概比我矮十厘米,科学研究表明,这是最理想的男女身高搭配,可以做出最多的姿势。”
宋迎雪狠狠瞪了他一眼,开动车子回公寓。
“讨厌。我是奇怪,你身手这么好,为什么成天不务正业,在外面游手好闲的?”
沈曼妮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人,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努力奋斗开创自己的事业,心里希望陆千尘能有雄心壮志,像那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一样,备受世人尊敬。
至于为什么这么想,她也不知道。
“我从十六岁到处流浪到现在,就是个浪子嘛。如果女人再多一点,就是个风流浪子啊。可惜我到现在还是个苦行僧,白长了一张好脸蛋。”
陆千尘悠悠的叹息了一声。
浪子看起来潇洒,成天在外悠哉悠哉的,其中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啊。
开始的时候,也不是他想成为浪子,只是为了到处找人。
时间一长,到处浪荡成了习惯,哪还有心思建功立业。
“你以前恋爱过吗?”沈曼妮好像一个好奇宝宝,要把陆千尘的一切刨根问底。
陆千尘苦着脸道:“没有啊,我也想有个女朋友,可是我不喜欢追女孩子,觉得好麻烦。”
“嘁,你还等着人家追你不成?”沈曼妮撇撇嘴,追问道:“那你有没有喜欢过谁?”
陆千尘笑嘻嘻道:“有啊,我就挺喜欢你的,当然了,也挺喜欢迎雪的。”
“油嘴滑舌,我看你这叫好色,不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懂不懂?”沈曼妮气鼓鼓的,陆千尘不认真的态度,让她微感失望。
在她看来,男人要是喜欢女孩子,应该秉着负责的态度好好追求,而不是玩世不恭的模样。
陆千尘一本正经道:“感情啊,那就没有了。感情这东西是相处来的,在一块呆久了才有,睡的越久,啪的次数越多,感情才越深。”
“胡说八道,很多书上都说七年之痒什么的,在一起开始的时候有新鲜感,时间久了会变的麻木。”
沈曼妮甜美的小脸显得有点惆怅,好像一个少女刚喜欢上一个人,流露出了患得患失的神情。
陆千尘悠然叹息道:“你说的那种喜欢,我也明白,也想有,可是,我不敢有啊。”
“什么意思?”沈曼妮弄不懂了。
宋迎雪正在开车,皱起眉插话道:“因为他是个懒鬼,不愿付出行动,只幻想着女人主动投入他的怀抱。”
陆千尘淡淡一笑,眼里露出一丝惆怅之色,叹息道:“我再懒,看见美女眼睛也会放光的啊。”
“那为什么不敢有?”沈曼妮一定要搞明白,这家伙到底会不会喜欢女人。
陆千尘板起脸,郑重道:“每年我起码会遇到五次以上足以致命的刺杀。一旦有人发现我喜欢上哪个女人,她一定会被格外照顾,面临的危险比我自己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