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老爸淘汰的破手机给石逆安发了短信,告诉他我到了。
为了怕我因为没有手机而被周围的同学看不起,我爸特地给自己买了一个新手机,然后把旧手机给了我用。所以,我也算是有手机的一族了。
等了五分钟之后,他给我回了一个房间号。我回了他一个“好”,然后便捋了捋并不长的刘海,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
这个ktv还真的跟我小时候进的那种歌舞厅不一样,来这里唱歌的几乎都是年轻人。不像我们老家的歌舞厅,其实都是我爸妈那个年纪的人去玩的,我们那的年轻人都去溜冰场。
顺利找到他所在的那个房间,我正想敲门的时候门被人从里往外打了开来。
我对着开门的服务员点了点头,然后就趁着他开的门钻了进去,在最角落的地方坐了下来。
这个房间很大,我估算了一下大概坐满可以坐二十个人,现在却很浪费地只坐了八个人,还是加上我以后。
因为房间有些吵又很暗,我进来的时间又很巧妙,所以居然没有人发现我进来了。我对他们的警惕心表示惊讶和担忧,然后又开始捉摸如何顺利走到石逆安身边,把作业委婉地递给他,且不让周围的同学发现。
我想,他应该是不希望被人知道抄作业这件事情的吧?
就在我这么思索着的时候,话筒被传到了我一直注意着的目标人物手里。
他要唱歌了,那么我还有一首歌的时间可以去思考那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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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箱里传来了一段熟悉的节奏,我的心咯噔一下——周杰伦的《东风破》?
这是我这段时间以来,录音机里除了英语以外播放最多的声音。
我虽然把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扑在了学习上,但我也是个花季少女,我也有喜欢的明星,比如周杰伦。
我想,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女孩,应该没有不喜欢周杰伦的吧?
当然,我会喜欢上周杰伦,还是因为先喜欢上他的伍乐。
我刚到和市的时候,伍乐想要买一张周杰伦的《七里香》,我们那个小镇的音乐产业一直比较滞后,所以伍乐就把这个任务交到了我的身上。那个时候的我还并没有喜欢上周杰伦,于是在去买磁带的时候闹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乌龙,买了一盒林俊杰的。
其实,这个也不能怪我。我是问过那个老板的,谁知道那个老板居然那么没道德?所以一向不服输的我,回家之后开始恶补关于周杰伦的一切,同时也喜欢上了误买的林俊杰。
其实我一直以为,周杰伦这种带着点酷带着点拽的男音还是唱非中国风的歌更好听。而石逆安的声音,平时说话的时候就很有故事感,现在配上中国风的曲调和歌词,他的音色更是被渲染上了些缠绵悱恻的味道。
我曾经听人这样形容过一个人的声音,说是一个人的声音会好听到让耳朵怀孕。
我以前觉得这样的形容太过夸张,现在却是开始相信了,前提是只听他的声音。
我实在不敢想象,如果这样的声音再配上一副上好的颜,会有多么大的杀伤力。
我想,至少我应该会忍不住喜欢上的。
我心里暗暗庆幸:还好石逆安是个小胖子。
我虽然自己并不瘦,但还是更喜欢身材好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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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