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书包里拿出了她的钱包,在我眼前扬了扬:“我们今天去必胜客喝下午茶!我请客!”
我连忙抓紧她的衣袖,决定牢牢抱紧她的大胳膊,跟着大户去必胜客!
在大部分学生靠一杯饮料最多加一包薯条,就可以在肯德基、麦当劳坐一下午的年代,能去必胜客吃一顿人均三四十的下午茶还是很奢侈的。
相比于曾经把肯德基、麦当劳当作奢侈品的我,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有了进步,至少我已经把只有重大节日可以腐败一下的地方改成了必胜客。
虽然在若干年以后,我已经连必胜客的外卖都不屑于吃了,但是在2005年的那一天,我还是厚着脸皮续了几次蜂蜜柚子茶。
等我和宜一讨论完题目的时候,已经是快要晚饭的时间了,宜一提出要不要干脆在这里吃了晚饭再走。
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明显看到那个在给我加水的女服务员眼睛亮了一下,明显和刚才给我加水的那几次不一样。
我想堵一堵这个女服务员,于是故意对宜一说:“我喝水喝饱了,吃不下晚饭了。”
宜一瞥了一眼那个忽然变僵硬的女服务员,对着我会意地一笑:“那我们回家吧。”
我愉快的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就开始理东西和穿衣服,没有再去关心那个服务员的表情变化。
其实这个服务员只是一个原因,我会拒绝那个提议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
我不想欠宜一太多的人情,我没有钱去还。
宜一今天请客用的人民币来自于过年收的压岁钱,而我的压岁钱从来不会在我手里被捂热。
我妈说,她帮我存起来了。
我不知道到底事实是如何,我也不想去追究那些压岁钱到底是不是在银行。我只知道她是我亲妈,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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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必胜客的时候,宜一居然又提出要去逛商场,我想她大概最近是真的钱很多。
她一边逛一边也买了一些小东西,我却是个纯种的windowshopping,只看不买。我其实也像同龄的女孩子一样,喜欢好看的衣服,喜欢精致的首饰,喜欢一切女孩子会喜欢的费钱的东西。可我爸爸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我的妈妈经常会在我耳边念叨:你爸爸赚钱真的很辛苦,我们平时一定要节约,一定要把钱花在刀刃上。
我有几个没有读高中的同学,据说已经在外赚钱然后贴补父母了。我现在是没有时间和能力去赚钱养他们,但我至少要做到尽量节省他们在我身上的花费。
那个时候的我误以为,经过了那么多年的磨练,自己在抵御物质腐蚀的时候一定会比别人更能坚守住。
可残酷的事实,再若干年后狠狠地打了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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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吃晚饭的时候,一向崇尚吃饭时候不说话只看电视的爸爸,突然跟我聊到了石逆安。他怪我为什么不告诉他石逆安生病的事情,害的他没能第一时间去医院探望(拍马屁),我跟他解释,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个事实,且正准备告诉他来着。
我爸很快就在这个事情上原谅了我,但同时又给我下了另外一个命令,他要我调查出石逆安现在所处的医院,并务必在他出院前前去探望,顺便增进一下同学情谊,争取尽早过渡到朋友关系。
我当初觉得石逆安跟我做朋友或许并不会长久,所以并没有跟我爸汇报过,所以我爸目前还把“让我和未来老板成为朋友”当做首要目标。
我点了点头答应下来,却依然没有说出事实,因为我怕给他一场短暂的空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