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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2013把他拐回家一(第1页)

大概是因为终于找到了攻克石逆安的终极大招(不要脸),又或者是因为真的已经连续好几天紧张到睡不着觉,反正,这天晚上我倒是睡得挺好。

睡好的第一大好处,就是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气色特别好。

人的气色好了,皮肤也跟着比前两天好看了些,终于算是达到了我心中预期的效果。

这两年我一直挺排斥化妆,无非就是因为我自认我的脸也就皮肤好这一个主要优点了。

仙仙倒是说我越长越好看了,我跟她说——我这叫耐看~!

虽然不是很喜欢,但为了能成功地拿下石逆安,我还是给自己稍微收拾了一下,毕竟跟石逆安的皮肤相比,我不涂点bb什么的还是没什么自信。

在洗手间收拾完自己的脸之后,我就转战了衣帽间。

排除了那一系列非黑即灰的职业套装之后,我从箱底翻出了大学时期穿过的一套衣服。

这套衣服还是当年石逆安送给我的。

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这个牌子,以至于当时会毫无顾虑地收下。

那个时候的石逆安,心中最喜欢的女性形象就是学生妹。

所以他酷爱给我买一切带有学生妹特征的衣服,为了满足他的恶趣味,我甚至还穿着水手服跟他那样那样过……

可是很矛盾的是,他并不是一个掌控欲很强的人,我们每一次亲密接触,他都会让我占主导位置,甚至控制节奏。

所以,其实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他到底是喜欢学生妹?还是喜欢女王攻?还是喜欢有着学生妹外表的女王攻?

……

穿上这条格子连衣裙之后,我走到落地穿衣镜前照了照……虽然很不想否认,但时光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

哪怕外貌并没有显著的变化,但曾经的那种不染人间烟火的学生气质已经快被三年多的社会工作给冲散了。

我已不在是曾经的我。

他是否还会再一次被我吸引?

但愿——

但愿他的喜好也已经被这段时光给改变。

最好变成,恰巧又喜欢我现在这个样子。

从踏进逆安集团的大门开始,就有人时不时地看我。

我知道,他们看我并不是被我的美貌所迷倒,而是被我这格格不入地打扮所震惊。

我也知道,我今天的这副一点都不职业的打扮其实很不合时宜。

可是没有办法,我上这个班最重要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好好上班’,而是拿下石逆安。

为了完成这个目的,我连脸都不想要了,还会在乎周围人的议论纷纷?

我昂起了胸膛,穿着我的白色帆布鞋,用很豪迈的姿势从一楼走到了顶层的办公室。

宜一在十分钟后发了一张我的照片给我,还给了我一个评语——你很像一只骄傲的公鸡。

我默默的收下了照片,然后回了她一句话:明明是骄傲的母鸡好吗?

直到又是一个十分钟之后,我才渐渐回味。

我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只“鸡”?明明可以骄傲的动物那么多……

因为才刚刚入职,所以我暂时还没有被分配到具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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