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热。
这是我的第一种感觉。我搭的这架飞机晚点一个半小时,入关又耗费了半个小时,我抵达曼谷时比预计晚了两个小时。我隐隐希望他生气地离开。但看到他站在等待的人群中时,我只好像一只慢慢踏向囚笼的羊向他走去。
黑衬衫,黑裤子,正如他早先所形容的那样。他高兴地向我迎来,很自然地接过我的旅行箱。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希望没人注意到我们。
出了机场,一阵热浪险些将我掀倒在地。出租车飞驰在高速路上。我和brad基本上没怎么说话,我把手放在出租车的座位上,brad按住我的手,我没有动。
汽车七拐八拐,停在一座白色的酒店前。酒店楼不太高,大概只有七八层,不是高级酒店,也不寒酸,应该是三星级左右。
房间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小。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占了房间的大部分空间。空调开着,还是感觉很热。落地才几十分钟,t恤已经被汗濡湿了。进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一个澡。brad帮我把行李放在地板上,我从中拿出洗漱用具,进了洗手间。必须要多洗一会儿,利用这些时间思考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洗澡的时候我感觉事情有些让人头疼,很显然,我完全不喜欢他,而他很喜欢我。并且,他不知道我喜欢上了别人。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跟他在一起,在异国他乡,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看看一会儿能不能自己订个房间。如果不行,就第二天醒了再订。来之前,我们都以为可以睡在一起。现在看来,我不但不喜欢他,连容忍都无法容忍,做做样子都难。
洗完澡一出来,迎面就看到他正坐在床边紧紧凝视着我,吓了我一跳。
那夜,我们没有做爱。他轻轻抚摸着我的身体,我任由他抚摸。然后他抚身向下,亲吻我。我想制止,又动不了。那种从未有过的魂飞魄散的高潮令我完全无语。房间很黑暗,只有透过白色窗帘进来的一丝湿热的外面马路上的光。只有在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身处何地。
他想让我吻他,我十分勉强,只好轻轻地碰了碰他的嘴唇。对他完全没有性欲,又不知道怎么才能不伤害到他的自尊心。
“我很累,想睡觉。”我只好这么说。
早上当我睁开眼睛时,接触到的是brad投入而若有所思的目光。他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打量着我。我吓了一跳,随即伸了个懒腰,说:“早安。”
“我们一会儿去附近的寺里走走吧。”
我拿着一只蓝色的坡跟凉鞋和一只黑色的allstar球鞋问他:“我穿哪一双?”
他指了指黑色的球鞋。“我们需要走一段路,这双鞋会比较舒服。”
在宾馆的餐厅,我们简单地吃了西式早餐就出发了。
阳光白晃晃的。像维米莉·苏莲娜的诗里写的:“这白得耀眼的爱情,这白得耀眼的夏天,这白得耀眼的精神病。”
阳光照在身上炽热无比。幸好在出门之前就已经涂了厚厚的防晒霜。brad仍然穿一身黑,黑t恤黑长裤黑皮鞋,像在向所有人昭示他的身份:古怪的朋克与哥特的混合体。
他不停地抹汗,我也是。我们尽量在树荫下行走,这样凉爽些。在路上到处能看到在树下打坐的僧侣和个子不高、穿着校服的男女学生。也有各地的游客,西方人很多,基本上都是西方男人旁边挎着一个个子瘦小、浓妆艳抹的当地女人。刚开始我还挺诧异地盯着看一眼,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突然,我意识到,我与brad在别人看来会不会也很怪异?一个穿得很摇滚的东方女孩和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西方胖男人,什么情况?他们是什么关系?唯一让我舒心的是,我们各走各的,没有拉手或者拥抱。
走着走着,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我的胳膊看。“怎么了?”我问他。“在我们国家,女士都会刮去胳膊和腿上的毛发。”他说。
“我觉得这样挺自然。”我有些不快地说。
“头发才是自然的,这些不是。”他态度温和但口气十分肯定,对自己的观点胸有成竹。
大国沙文主义!自以为是的美国人——他们认识美只有一种形式,就是那种最粗俗的——他居然对此深信不疑,还要求我改变我原有的样子。我就喜欢我这个样子,他居然还挑三拣四,他以为他是谁呀?
我笑了,不想纠缠这个愚蠢的话题:“是吗?”
幸好他只是摇摇头没有多说什么,如果他要是说出“这是文明人士的规则”之类的话我肯定当场就发飙了。
我们走到一座金碧辉煌、规模盛大的寺,这里应该就是拉玛一世泰皇所建的玉佛寺。他在前面带路,我很温顺地跟着他走。庙里不允许穿鞋,幸好今天听他的话穿了球鞋,系带凉鞋脱起来太不方便。
在佛像面前,我也跪下来朝拜。能看出来,他远比我虔诚。
寺里有一只大白猫,我抱着它待了一会儿。brad替我拍了几张照片。
后来,那些照片我再也没有看到过。
出了寺庙,他招手打了辆车,我们决定去吃午饭。这是市中心附近的一条街,巨大的、亮着广告牌的购物中心就在旁边。面对着英文和泰文的菜单,我把点菜权交给了他。我无精打采却努力振作精神,随着冬荫功汤、木瓜沙拉、炒肉和炸鸡块逐渐上桌,我决定要好好地吃一顿。
吃着吃着,真的开始高兴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能跟他好好玩上几天。哪怕我现在对他完全没有一丝超出友情的感情,我也不希望闹得不愉快。
“你想过几天去海边玩吗?我想游泳。听说这边有些岛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