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是一个有点名气的珠宝品牌公司,是司下一个女员工以公司名义起诉的。
按理说一个小设计师看到被大公司起诉,即使自己没错都愿意少搞事情,道歉赔偿息事宁人。
可对方惹的偏偏是温晚,就算公司不给她出头,温晚也要对方知道软柿子是不好捏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