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这个位置,可是块大肥肉。
“号码帮?恐龙?!”
吴志辉点了点头,点上一支香烟:“跟恐龙说,让他交人。”
“我已经联系上恐龙了。”
大D斟酌了一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晚上六点,他约大佬去茶楼饮茶,他特地选的昌记茶楼,还叫了天哥。”
“昌记茶楼,还叫了天哥?”
吴志辉听出来了,那就是恐龙不想打咯,这是找自己吃讲茶啊。
他看着大D:“看你的样子,你好像很了解这个恐龙?”
“认。。认识。”
大D察觉着吴志辉的眼神,不敢狡辩,硬着头皮道:“我跟恐龙以前就认识,有好些年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小角色,有点小交情。”
“哦?”
吴志辉有些意外:“既然你跟恐龙认识,当初为什么跟我,不去跟他恐龙。”
“俗话说,合伙做生意,绝对不能找熟人合伙,混社团也是一样。”
大D低头解释道:“再说了,我年纪大,比不过号码帮的那些打仔,进去也没有优势,相比较起来,肯定辉哥这边更适合我。”
“嗯,也是。”
吴志辉点了点头,倒也没有追问,抬手看了眼腕表:“那就走吧,时间也差不多了。”
“好。”
大D暗暗松了口气。
昌记茶楼。
等吴志辉进到包间的时候,包间里的人都已经到了,茶壶的开水热水沸腾冒着烟雾。
几人坐桌子前吞云吐雾,一屋子烟。
任擎天坐在了主位,边上空了个位置,是留給吴志辉的。
旁边上坐着的是一个中年,皮肤黝黑,五官塌塌的,留着一头长发用发圈扎在脑后。
他就是恐龙了。
恐龙的身边还坐了一个中年,一头短发,整个人看上去精瘦精瘦的,但是肌肉却非常的发达,这是长期锻炼的痕迹,一看就是练家子。
吴志辉识的这个人,他叫大拳敏,号码帮的红棍,之所以认识,是因为这个人的路子非常广。
大拳敏学过三展拳和西洋拳击,现在不但是号码帮的红棍,还拍过电影,当过狱警,乃至还代表港岛参加过东南亚拳击赛拿了冠军,一双拳头非常厉害,实打实的路子野。
();() “辉仔,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