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朋义”
他第一次,如此惧怕一个人。
封泽深吸一口气,对着剩下的人道:“把尸体保存好,我们回京城!”
西洲,他不敢待了。
太吓人了,再待下去,他怕自己怎么被玩死的都不知道。
众人没有犹豫,在封泽的指挥下,带着三具尸体,迅速离开了现场。
西洲大学后山。
严华跑到了一个相对比较安全的地方,微微喘气,额头上流着汗水。
在确认了周围没有别人之后,严华小心翼翼的把手伸进兜里,掏出丁启明给他的东西。
那是一封信。
古朴的信封上,墨迹鲜明的写着四个字——严华亲启。
严华微微皱眉,毫不犹豫的打开了信封,拿出了里面的信。
忽然,他瞪大了眼眸。
因为最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遗书”二字。
紧接着,后面的内容,更是让严华止不住的颤抖,泪水从眼眶中流淌而出。
致我的学生严华:
严华,当你看到这封信时,老师我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很抱歉,我欺骗了你,如果计划顺利的话,我会被卫天带走,然后跟他同归于尽。
至于那三份基因液,我早已交给了督察局的人,这是我欠他们的,我也相信,他们会用好那三份基因液。
这是我的选择,也是我跟督察局的人商量好的,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去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这最后的信,就算是我这个糟老头子,最后想跟你说说话吧。
你曾经问过我很多遍,明明有很多人,比你更聪明,比你更有天赋,我为什么会选择你当我的学生,这个问题,我现在可以告诉你答案了。
因为你跟以前的我很像,其他人虽然有天赋,有成绩,也有经验,但你却拥有一样,他们所没有的东西,
那就是——温柔对待这个世界的心。
你常常问我,科研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总是笑而不语,因为科研最重要的东西,你其实早就已经具备了。
这封信,也是我最后给你上的一节课。
严华,你一定要记住,我们做科研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是为了让人们,能够与世界更加和谐的相处下去。
要达到这个目的,唯有秉持着一颗温柔善良的心,才能够完成。
也许在未来,你会面对很多嘲笑,也会有人不理解你的很多行为,但是没关系,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坚持下去的,因为你是我丁启明的学生。
我们都是一样的人,而这个时代,需要我们这样的人。
在这满是尘埃的时代,我们制作出一个吸尘器,把这个时代清扫得干干净净,不也是一种浪漫,不是吗?
也许没有人会记得我们,没有人会知道我们做出的贡献,但那又如何?
因为我们,从来不需要被他们感恩戴德,我们只不过是做了我们想做的事情罢了。